出境定居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 “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银行”后,自动显示申请人已办理的公积金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北京地区发放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第五步,查看进度。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卡账户。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持下列材料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供的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户口注销证明原件;(2)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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