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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网上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的缴费途径有哪些?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用人单位可在业务办理当天通过协议银行进行扣缴,或通过其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开户行柜台、晚20:00 前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次日查询到账情况;如补缴款项未到账,则需重新进行网上申报。
社会保险费申报
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2〕50号
企业采用三方协议银行批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何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办税指南——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办税指南——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
我们是一家小型招待所,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住宿业,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2〕17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5〕6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11号
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京人社保发[2016]98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20 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京人社发〔2020〕18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20〕7号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30号
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9〕67号
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3〕290号
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1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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