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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如何办理单位登记、开户和缴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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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如何办理单位登记、开户和缴存?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单位登记、开户和缴存共分六步: 第一步:用户注册。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入新的页面后,点击“用户名登录”,再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依次录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手机号码(此号码为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用于用户名登录时接收短信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随机6位阿拉伯数字)、用户名(系统自动显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置登录密码(8位字符,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确认登录密码,点击“确认”,系统提示注册完成,跳转至单位登记页面。 第二步:填报登记信息(需要在两个界面完成录入)。 (1)单位基本信息录入界面。在单位登记页面,点击“质监校验”,系统自动显示部分单位信息,未显示的单位信息,需补录完成,其中: 联系电话(手机号)是指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 单位性质是指企业或非企业; 单位所属行业是指如采矿业、制造业等21个类别; 单位隶属关系是指如中央、省、市、地区等11个类别; 单位经济类型是指如内资/国有全资、内资/集体全资等27个类别; 单位设立日期是指单位在市场监管、编办等部门获批准成立的日期。 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页”,继续录入单位账户信息和经办人信息。 单位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委托收款信息录入界面。依次录入资金来源、跨年清册核定月份、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其中资金来源、跨年清册核定月份的填写规则如下表,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单位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单位性质 资金来源 跨年清册核定月份 企业 单位自筹 7月 非企业 单位自筹 1月或7月 非企业 财政拨款 1月或7月 非企业 财政统发 1月 单位账户信息录入完成后,依次录入单位经办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其中,“单位经办人一”的手机号码默认为“第一步用户注册”时设置的手机号码。如单位有其他经办人,可继续录入,每个单位最多三个经办人。 若单位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款,可在下方的“委托收款缴款”栏目内依次录入单位的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银行账号、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付款银行联行号(12位阿拉伯数字)、委托收款日(1-28日之间任意选择), 委托收款编号无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录入完成后,点击屏幕最下方“确认开户,提交审核”。 若单位不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款,则可直接点击屏幕最下方“确认开户,提交审核”。 第三步:关联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此步骤非必须)。 需要通过法人一证通办理业务的单位,将法人一证通插入电脑,点击“继续关联法人一证通”,自动完成关联,跳转到打印单据界面。 不关联法人一证通的单位,点击“不,谢谢”按钮,直接跳转到打印界面。 单位如未关联北京市法人一证通,今后办理业务时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也可在登记开户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关联。 第四步:打印单据。 在打印界面,点击《打印登记开户回单》、《打印委托收款缴款告知单》,完成打印。 第五步:填报职工开户信息。 录入缴存职工信息,即增员业务。 第六步:缴存。 单位选择委托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和现金四种方式任意一种办理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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