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需满足哪些条件?流程是怎样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由中组部牵头组织,各地方政府具体实施,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选聘条件和流程参考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要求。相关保障措施和优惠条件如下:
(1)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发放。
(3)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4)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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