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 ||||||||||||
| ||||||||||||
|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1)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且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非本市户籍居民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组成的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规定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直接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①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 ②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2)申请程序 ①申请城乡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庭成员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个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个人代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 ②申请人也可通过“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通过网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最低生活保障 程序 申请 什么 条件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