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证明? | ||||||||||
| ||||||||||
| ||||||||||
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在京住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 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产证和房屋所有人出具 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④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3)提交本人近期 1 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1 张。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