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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和更改医保定点医院?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本市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可选择3至5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参保人员除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外,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和19家A类医院,参保人员无需选择,患病时可直接就医。此外,参保人员因急诊可直接就近到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参保人员因工作单位变动或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改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时,可通过用人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更改。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院制剂报销目录》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2〕34号
互联网医院如何纳入定点管理?
我单位将一栋废弃仓库无偿转让给定点治疗医院,用于改造成负压隔离病房,收治新冠肺炎患者。请问,无偿转让废弃仓库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哪些医院是不需要选为医保定点医院 , 也可以直接报销的?
关于对2016年参保城镇特困职工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7〕36号
关于北京石景山八大处风湿病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5〕276号
关于对2014年参保城镇特困职工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5〕43号
关于处理北京市房山华盛医院和北京六合百草中医医院等4家定点医院违规行为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3〕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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