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对于军队复员转业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住房的,单位应如何办理住房补贴的申请、审核、上报等工作?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9/15

对于军队复员转业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住房的,单位应如何办理住房补贴的申请、审核、上报等工作?

  军队复员转业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公寓房的,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妥善解决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建发〔2010〕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计发住房补贴。

  97号文下发前为已达标职工,97号下发后经审核为无房职工的,按无房职工补报住房补贴;

  97号文下发前已按未达标申报的职工,97号文下发后经审核仍为未达标职工,但差额面积有增加的,按现差额面积计算的住房补贴额与原申报补贴的差额进行补报;

  97号文下发前已按未达标申报的职工,97号文下发后经审核为无房职工的,先按原申报的未达标职工补贴金额发放,在住房资金中心建立个人账户,再按现行政策重新申报,并按2010年12月前的补贴额与已发放金额的差额发放,以后发生的月补贴按规定继续发放;

  2010年12月前补贴额少于已发放金额的,以后的按月补贴停止发放,待按月补贴总额与已发放补贴额相抵持平后,再继续发放月补贴;没有申报、漏报的职工,按政策申报。


 关联内容
  如何办理房改售房? 
  职工购买上市出售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是否可以领取住房补贴? 
  职工原住房拆迁后已享受货币补偿的,是否还享受住房补贴? 
  职工私有住房拆迁后实行公有住房安置的,是否核定住房面积? 
  职工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房(康居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参加住宅合作社的集资合作建房是否影响职工领取住房补贴? 
  对于军队复员转业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住房的,单位应如何办理住房补贴的申请、审核、上报等工作? 
  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关键字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