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填报说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时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的,应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

  本表随《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等一并报送。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并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基本信息栏

  1.“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由扣缴义务人填写,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无需填写。

  2.“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由纳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的无需填写。

  (三)减免税情况栏

  1.“减免事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减免税优惠的类型进行勾选。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在“税收协定”项目相关所得类型后的空格内填写具体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其中:编号19“受雇所得”即税收协定规定的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存在表中列示以外的减免情形的,应在编号21-23“其他”项目的空格内填写对应的减免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2.“减免人数”:扣缴义务人填写此栏,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无需填写。

  3.“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减免税额合计应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或《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等申报表“减免税额”栏的金额或金额合计相等。

  (四)减免税人员名单

  由扣缴义务人填写,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无需填写。

  1.“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减免税额”:应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相关信息一致。

  2.“减免事项(编号或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情况栏”列示的减免事项对应的编号、减免性质代码及税务机关要求填报的其他信息。

  下载附件: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doc


 关联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020/8/22)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2020/8/22)
  12366热线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0/8/4)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税务局用户登录入口的通知  (2020/6/1)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2019/9/23)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2019/8/30)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2016/7/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2016/7/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2016/7/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2016/7/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2016/7/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2016/7/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2016/7/7)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2016/2/2)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016/2/2)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016/2/2)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2016/2/2)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2016/1/15)
  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  (2011/11/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附件6:企业基本情况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说明及有关附表  (2008/1/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附件5: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参考文本)(适用于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2008/1/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附件4: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参考文本)(适用于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2008/1/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附件3: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参考文本)(适用于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2008/1/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附件2: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参考文本)(适用于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2008/1/1)

 关键字
  减免税  个人所得税  事项  报告表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放弃减免税

 减免税办理

 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个税优惠?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关于我省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免税限额[定额]标准的通知 黑财税[2014]22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我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免税限额[定额]标准的通知 黑财税[2014]21号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情况答记者问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 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18〕6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年第6号

 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进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2012年第2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拆迁补偿减免税管理工作的公告 2011年第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项目的公告 2014年第2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2020年第36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委托代征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18号

 我公司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减免税政策,由于下游企业坚决要求3%专用发票,所以我们打算放弃减免税。请问我们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吗?如果放弃,是不是36个月内我们所有的减免税优惠都不能享受了?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