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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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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咨询电话、办公时间: 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电话:6974629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2:30-17:0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机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行政审批科 电话:6974163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2:30-17:00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及规范。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辐射类)、实施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法制宣教科 电话:6974318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2:30-17:00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本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承担政务信息报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对外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工作。 水和生态保护科 电话:697416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2:30-17:00 负责本区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承担水污染防治协作、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按要求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污染防治科 电话:69721624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2:30-17:00 负责本区大气、化石能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北京市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综合科 电话:80113387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2:30-17:00 负责污染源综合管理,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本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等撰写工作。落实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具体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 目前未完成机构改革,暂无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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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 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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