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主要职责、联系咨询服务电话、办公时间:
贯彻落实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文化事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本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本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及老年旅游工作。拟订本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体现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贯彻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负责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研究、创新民间艺术种类,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本区专业剧场业务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建设。负责管理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传播和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范围内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建立健全咨询服务体系和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体系,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便利化。
联系电话:6974422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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