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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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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有关规划和方案。 (二)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负责协调落实。 (三)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组织体系,管理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指导镇(街道)防震减灾工作。 (四)负责编制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震情趋势分析会商、监视跟踪工作;负责提出向区委区政府上报的震情信息及地震趋势判定意见;负责前兆异常的落实。 (六)负责地震监测台网、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监督管理;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管理与培训。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八)负责全区地震基础资料的调查,建立健全动态震害预测资料库。 (九)协助开展本区地震小区划和活动断层探测工作。 (十)负责开展本区地震灾害风险的调查、评估,震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 (十一)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 (十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单位的创建和管理;负责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 (十三)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四)参与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北京市地震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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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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