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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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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职责: 1、负责全区的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的落实。 2、负责全区农业发展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负责农业发展相关政策的落实。 3、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建立健全服务组织,建设农业信息网络,创立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拓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全面推进全区农业产业化进程。 4、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组织申报、试验、示范、推广;组织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优良农作物、经济作物、饲草、水产品品种的引进、繁育、示范、推广。 6、负责全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具体负责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监督,加强对以上食品申报、生产指导及检验工作;建立健全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 7、负责新型农业机械的科研、引进、技术推广;组织农业机械作业技术规范、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维修行业管理;负责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员的培训工作。 8、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9、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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