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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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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拟订本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以下简称“昌平园”)的产业和空间计划、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依照相关法规、政策,负责对昌平园及各专业园(产业基地)的入园企业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 4.负责昌平园经济运行监测和综合数据的发布。 5.按权限管理昌平园及各专业园(产业基地)内的土地使用和建筑设计,统筹安排昌平园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专业园(产业基地)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昌平园体制改革、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7.负责昌平园外经、外事工作。 8.负责昌平园的投融资促进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与区政府之间,以及市、区有关部门与入园企业之间的协调联络工作。 10.负责昌平园高新技术企业商会、协会、产业联盟、中介机构等建设发展和组织引导工作;协助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等资格的认定和复核工作。 11.负责昌平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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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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