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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昌平区城乡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环境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环境整治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区环境整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区重点整治项目的落实和全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全区市容景观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区域性景观规划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绩效考核和社会评价。指导各属地及相关行业的城市管理及环境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中的重大、综合性问题。负责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北京市昌平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办公地点:南环东路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0108974 传真80108974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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