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八宝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决定,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承担加强本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推进居民自治,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组织收集社区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向区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负责面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学前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和社团,在社区内开展学前教育活动,按职责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受委托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统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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