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建设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本区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和公厕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管道路两侧绿化带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相关配套环卫设施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与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牵头组织实施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庆假日城市环境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负责落实重大环境建设项目计划安排。负责市容环境整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和环境秩序的协调治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管理工作。负责景观照明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市容市貌等事项的行政许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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