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北京市公安局所属机构 | ||||||||||||||||||||||||||||||||||
| ||||||||||||||||||||||||||||||||||
北京市公安局所属机构 (一)北京警察学院(事业单位) 承担本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专业训练、晋升训练和公安高等学历教育等任务。 联系电话:010-85225050 (二)北京市公安局党校(事业单位) 负责研究、规划全局党员干部年度培训工作,组织完成各类主体班次培训任务;负责开展党建科学理论研究,完善全局党建科学理论研究体系,建立理论研究及成果运用机制;负责指导市局直属单位有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10-85225050 (三)民警康复中心(事业单位) 承担市公安局系统民警康复治疗、功模人员休养、民警心理干预和健康状况分析评估等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85225050 (四)天安门地区分局 负责掌握、处置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情况和案件。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负责实施辖区治安管理,处置治安案事件和其他公安行政案件。负责管理辖区实有人口、出租房屋。负责出入境管理及外事治安管理工作。参加警卫工作。负责实施消防监督。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文教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安全防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清河分局 负责掌握、处置辖区内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和案件。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负责实施辖区治安管理,处置治安事件和案件。负责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参加警卫工作。负责实施消防监督。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文教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安全防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85225050 (六)地区分局 负责掌握、处置辖区内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和案件。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负责实施辖区治安管理,处置治安事件和案件。负责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事项及外事治安工作。负责实施辖区内消防监督。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文教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收押犯罪嫌疑人和行政违法人员。参加警卫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安全防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巡警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85225050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北京市公安局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