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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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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通州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法规文件; 3.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规划计划; 4.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职责; 5.通州区应急管理局业务动态; 6.其他。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北京通州”网站(http://www.bjtz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通州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查阅。 通州区档案馆地址:通州区新华北路161号; 开放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9545300。 通州区图书馆地址:通州区通胡大街京贸中心东侧; 开放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56946717。 (三)公开时限 属于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通州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联系电话:010-80886066 传真号码:010-69552258 通信地址: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邮政编码:101149 电子邮箱地址: yjjbgsh@bjtzh.gov.cn (二)不予公开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3)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三)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北京通州信息网”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请注明“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下载附件:(1)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x (2)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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