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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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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 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设立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京编办行〔2015〕58号)意见,经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并报市编办批准,设立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加挂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牌子),简称“文创实验区管委会”,为朝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正处级,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内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国家文化部、北京市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的工作安排。 (二)会同文化部有关司局、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北京市文化产业政策在实验区范围内先行先试。 (四)负责协调实验区创新创业、产业融合、人才培养、产业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实验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工作。 (五)负责落实朝阳区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改革试点工作。 (六)负责实验区的重大课题调研、信息发布咨询、产业动态跟踪分析等工作。 (七)负责实验区品牌策划、对外宣传、外事工作、招商引资和产业促进工作。负责实验区相关协会组织的指导联络工作。 (八)负责文创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的规划建设以及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项目的规划建议、产业发展等工作。 (九)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乡政府落实实验区各项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 电话:010-67730990 传真:010-677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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