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政府法定职责 | |||||||||||||||||||||||||||||||||
| |||||||||||||||||||||||||||||||||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政府法定职责: 镇政府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二)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长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财政、民政、优抚、残疾人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五)负责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环保、环卫、交通、安全、能源、防汛等工作。 (六)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八)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