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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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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有关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标准以及监督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三)负责采集、派遣、协调、督办出现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问题,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 (四)负责整理、分析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职责情况。 (五)负责统筹指导街道和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领导和管理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对社会服务网格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和社会服务网格助理员的装备配置、检查督察。 (七)负责统筹指导本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为民服务热线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数据更新;负责公共安全信息处理。 (八)负责研究、协调、落实、督导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 (九)负责对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转办事项的日常处理;负责登记、受理来自热线、网络、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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