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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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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联系咨询电话、传真: (一) 党政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宣传、信息、调研、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起草本机关计划、总结和综合材料,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本机关安全生产、应急、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53149 69378061 传真:69378061 (二) 人事科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机构设置、职位设置、人员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退休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会、妇联和信访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53145 传真:69353145 (三) 林政资源科 承担本区森林资源和林权管理,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承担有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林地)清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林木资源档案;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组织指导林地调查、定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处林权纠纷;负责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和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对林木采伐实行审批发证管理及迹地更新造林管理;承担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及使用和管理。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53142 传真:69353142 (四) 造林营林科 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区防沙治沙、造林营林、封山育林等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办法;拟订全区林业生产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市级在本区的造林、营林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53141 传真:69353141 (五) 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区果树、养蜂等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果树、养蜂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促进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指导、推进相关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73102 传真:69373102 (六) 绿化联络科 负责本区义务植树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组织开展全区义务植树和绿化美化工作;组织、指导新农村建设中的绿化美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和赴区、驻区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绿化联络工作;组织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友谊林、纪念林和纪念树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活动;负责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统计工作;制定本区绿化美化责任制;组织开展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检查验收、评比表彰;组织开展各项绿化美化创建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73084 传真:69373084 (七) 园林管理科 负责本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提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规程及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城市重大节日、活动的绿化美化布置工作;组织指导城市园林及健康绿道绿化美化工作;组织开展代征绿地收缴、认建认养;负责城市绿地临时占用的行政许可工作;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审查;全区园林绿化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53150 传真:69353150 (八) 森林公安处 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各森林公安派出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组织、指导和检查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负责维护林区治安,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的案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53535 69353143 传真:69353143 (九) 国有林场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有林场及所属森林公园的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承担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承担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保护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9379094 传真:69379094 (十) 平原造林管护中心 负责平原生态林(造林)林木养护的招投标、计划制定、方案编制、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0350133 传真:60350133 (十一)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公共绿地的监督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依法查处侵占、破坏公共绿地,损坏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处理有关城镇绿化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全区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审核后的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0350113 传真:603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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