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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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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烈士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救援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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