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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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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燕山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燕山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京房办发[2001]54号),组建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简称燕山教委)。燕山教委是燕山办事处负责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燕山教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地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实施领导或指导。 2、负责本地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统筹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3、制定本地区教育系统各类教育招生计划;考试、会考的管理;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本地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人事、工资福利和培训工作; 5、负责本地区社区教育、校外教育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6、按权限负责审批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置、变更和终止,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7、负责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部门。 8、负责本地区教育统计和教育信息发布工作。 9、负责教育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和基建、修缮工作。 10、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1、代管燕山办事处教育督导室的工作。 12、承办燕山工委、燕山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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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 教育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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