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政府机构设置 | ||||||||||||||||||||||||||||||||||
| ||||||||||||||||||||||||||||||||||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咨询电话、办公地址、传真、邮政编码、负责人: 内设机构 党代表联络室 一、负责协助领导做好区、镇党代表的联络、服务。 1、组织开展区、镇两级党代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区、镇党代表政治理论素质。 2、组织开展区级党代表活动日,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调与区、镇党代表的联系、沟通,做好服务工作。 4、完成房山区党代表联络室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负责协助领导做好区、镇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 1、组织区、镇人大代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全年不少于两次。 2、依法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3、开展区镇人大代表视察、监督活动,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4、搞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5、组织开展区人大代表述职。 6、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调与区、镇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做好服务工作。 7、完成房山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负责协助领导做好区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 1、组织开展区政协委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 2、开展区政协委员监督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调与区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做好服务工作。 4、完成房山区政协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党代表联络室:69391955 资产经营公司 1、负责镇域内所属集体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工作。 2、盘活闲置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积极主动的为承租企业搞好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和政府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承租企业租金。 5、严格监督承租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工作。 资产经营公司:69390978 机关食堂中心 1、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禁采用有毒有害、霉变、过期的食品原料,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饮食安全。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供应食物,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理储存食品,严格做好食品防毒、防潮、防霉变、防过期工作。 4、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火源是否熄灭,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公共财物流失。 6、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条件要符合岗位要求,不适合从事食堂工作的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7、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及时擦洗,不存留污垢,保持炊具、灶具的清洁卫生。杯盘碗筷等餐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食堂、餐厅的卫生要每餐一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垃圾及时清理。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一次。 机关食堂中心:69390518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禁采用有毒有害、霉变、过期的食品原料,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饮食安全。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供应食物,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理储存食品,严格做好食品防毒、防潮、防霉变、防过期工作。 4、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火源是否熄灭,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公共财物流失。 6、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条件要符合岗位要求,不适合从事食堂工作的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7、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及时擦洗,不存留污垢,保持炊具、灶具的清洁卫生。杯盘碗筷等餐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食堂、餐厅的卫生要每餐一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垃圾及时清理。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一次。 机关食堂中心:69390518 镇教委 镇教委负责全镇的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规划与布局调整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全镇教育工作规划,统一规划全镇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 2.组织与协调工作。 确保政令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坚决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定期向上级请示汇报。正确协调、处理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的关系,积极争取政府、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本镇教育工作的支持。 3.学校管理工作。 定期到学校督查校园环境和教育教学常规情况,听取校长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汇报,帮助学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学校做好安全设施、综合治理等项工作,有效治理非法办学行为,有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 4.学生管理工作。 负责全镇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统筹协调全镇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确保本镇适龄儿童、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达到规定要求。 5.教师管理工作。 加强师德建设,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协助做好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教师调动、调整工作,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6.财务管理工作。 强化对学校经费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镇教委:69398668 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1、镇域会议、活动的摄像、摄影及影像资料存档工作。 2、窦店镇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3、房山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房山报等区级媒体的信息上报工作。 4、《京郊日报》信息、《北京农村经济》调研信息等市级媒体的信息报送工作。 5、多媒体、电子屏使用维护。 6、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年度调研的收集、上报。 7、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总结工作。 8、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9、百姓宣讲工作。 10、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11、贯彻执行党的文体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镇文化、体育事业的有关措施、发展规划。 12、宣传好文化、体育政策法规,指导全镇各村、社区居委会完成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及各类文化体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镇性、综合性的文化、体育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及赛事。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69391235 水利电力办公室 1、做好全镇节水改造、水环境建设、水资源管理、饮水安全、污水有序排放等水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实施工作。 2、做好全镇农业节水改造工作的前期调查、项目申报、勘察设计和具体实施工作。 3、做好全镇饮水安全、雨洪利用、水环境改善的调查及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4、做好全镇汛期防汛职守,灾情统计上报,现场隐患排查、应急抢险等工作。 5、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培训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水利电力办公室:69396752 社会保障事务所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和我区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区外就业交通补贴申请和审核。 3、负责失业人员档案接转登记,采集基本信息,建立数据库,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4、负责办理城镇失业人员登记,发放《就业失业证》,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及停发手续。 5、负责为城镇失业人员宣传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小额贷款、区外就业交通补贴等优惠政策及办理相关手续。 6、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及定岗培训。 7、负责退休申请、手续办理及退休人员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8、负责做好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化管理工作及公益性组织的管理。 9、负责城市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本地区城市居民“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的申报、录机、报销、兑现工作。 10、负责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核查、退费等工作。 11、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审核、报销等工作。 12、负责对镇域内村级就业服务站进行管理、培训和工作指导。 13、负责窦店镇占地转居安置工作。 14、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及审核工作。 1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事务所:69397014 信访办公室 窦店镇人民内部矛盾调处中心是镇党委、镇政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窗口科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范围,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采用《信访条例》规定的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矛盾事项。 4、督促检查矛盾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人民内部矛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各行政村、居委会及单位的矛盾调处工作进行指导。 7、对采用《信访条例》规定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信访人保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8、积极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运用咨询、教育、协调、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请求。 信访办公室:8032092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2、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小型餐馆、快餐、小吃店、食堂、民俗旅游户、夜市、甜品站、饮品店等餐饮服务业态)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零售环节的日常监管,以及个体诊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履行对上述环节的市场检查、发现问题及上报的工作。 3、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食品安全年度检查、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快检计划,并结合辖区特点协助区(县)局完成食品药品日常抽检及风险监测任务。 4、承担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小型餐馆、快餐、小吃店、食堂、民俗旅游户、夜市、甜品站、饮品店等餐饮服务业态)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零售环节的简易程序处罚。承担区(县)局指派食品药品的一般程序处罚。 5、落实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配合辖区有关部门完成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承担或参与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6、执行市局、区(县)局部署的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整改、风险监测问题的调查和核实等任务。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参与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7、承担街道(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职责和行政执法任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80320928 统计所 1、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按照市、区统计报表制度,采集、处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辖区基本统计资料; 2、组织并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3、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辖区的落实情况; 4、组织指导本辖区各有关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 5、承担本地区统计调查对象的执法检查工作; 6、管理本统计所的统计信息自动化设备和统计数据; 7、负责对本辖区各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专业技术培训和统计业务指导工作; 8、承办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为本地区党委、政府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统计所:69392408 司法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本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事纠纷。 5、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和安置工作。 6、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7、参与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组织对非监禁刑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防范处理邪教工作。 10、禁毒工作。 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80320926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全镇税收工作,确保完成区财政下达的税收年度任务; 2、随时掌握企业具体税收数据资料,定期完成税收及财政收入分析及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制订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吸引环保高效企业入驻; 4、加强税收专管员队伍管理,确保属地企业税收应缴尽缴。 经济发展办公室:69393387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 1、负责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本地区企业管理与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及信息产业发展。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3、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及审核。 4、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定期上报合作社统计报表。 5、负责农村信息化管理工作、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农产品成本点的监测。 6、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及村级财务公开的审核。 7、负责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管理工作。 农业发展科 1、负责全镇范围内绿化美化、森林防火、林木采伐、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 2、负责全镇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指导和技术推广及培训工作。 3、负责动物防疫、渔业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认证申报工作。 4、负责全镇粮食直补汇总申报工作,旅游工作,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及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全镇设施农业申报工作、蔬菜统计工作、政策性保险工作。 6、负责本地区养殖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农业发展科:69395285 安全管理科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2、统筹、协调、指导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生产、消防安全问题。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向领导提供科学决定依据。 5、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留存检查记录,对生产经营单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生产安全事故、火灾隐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治理、整改意见,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将检查情况定期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支队、区质监局或其他主管部门。 6、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各基层单位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 9、在业务上接受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房山区消防支队、房山区质监局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本辖区的安全情况。 10、完成房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房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房山区消防支队、房山质监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管理科:69391962 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定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 2、负责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3、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4、负责指导各村及各社区网格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大学生社工管理工作; 5、负责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的核算、办公经费及公益金的报账工作,社区办日常工作接洽。 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69391905 科教文体(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中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每年一次与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职责责任书。 3、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在开展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服务。 4、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做好计生各项奖扶、优惠政策的落实。 5、做好计划生育育龄人群信息系统管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新生儿入户的办理工作。 6、依托流动人口网络平台,做好外地来京育龄人群的验证、信息录入及婴儿出生核实工作,并为其提供药具及咨询服务。 7、做好计划生育“四术”的登记及手术费报销工作。 8、做好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免费孕检工作。 红十字会工作: 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法》;负责红十字会募捐和救助、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志愿工作者社区服务; 爱国卫生工作: 贯彻和执行《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负责全镇病媒生物仿制、健康促进示范村和健康促进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卫生防病: 1、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负责各村、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卫生防病工作措施的落实检查及居民的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2、负责健康大课堂知识讲座及健康促进示范活动; 科教文体(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69391967 社会事务管理科 1、负责低保、低收入申请材料审核、入户调查、上报区民政局审批。科室计财发放各项民政事业费制单、审核。低保网日常维护及管理。 2、负责低保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非社救对象家庭大病救助、低保及优抚对象危旧房改造工作、低保及优抚对象危旧房改造验收。 3、负责组织民主日活动。 4、民族宗教工作,主要包括镇域内宗教教派调查及开展宗教活动日常管理;清真食品市场监察,对符合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商户办理清真标示认证及日常检查,自挂清真标示的清理。 5、负责优抚对象、参战人员、带病还乡人员医疗费报销,优待金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义务兵立功受奖情况登记及奖励金发放。军退人员审核、医疗费报销。 6、享受居家养老人员申请材料审核及上报审批。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及回收上缴,变现资金发放。60岁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老年证、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餐桌、托老(残)所日常管理。90岁以上高龄老人管理及津贴发放。95岁以上高龄老人医疗费报销。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课:6939196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部署。 2、根据辖区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4、收集和汇总社会治安、社会安全稳定、城市管理等有关情报信息,定期组织形势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建议;组织综合治理达标活动的考评评比等专项活动。 5、深入推进全镇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做好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基层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内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7、组织协调公安、工商、公路、城管、消防安全等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环境整治工作。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80320925 基地联络协调办公室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与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管委会就基地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对接和协调配合。 2、负责配合基地管委会相关部室就基地建设展开工作。 3、负责做好因基地建设所涉及相关各行政村的各项事务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负责协调配合基地建设中需要由窦店镇政府配合协助的事务性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基地联络协调办公室:69397566 村庄建设办公室 1、镇域土地违法建设的监督、查处工作; 2、村庄农宅纠纷调解工作; 3、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落实; 4、新能源利用相关政策落实。 村庄建设办公室:69397779 城市建设办公室 负责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项目管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户口管理、企业(个体工商)办照审核、环评审核工作。 城市建设办公室:69391971 财政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本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 2、编制本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3、按规定对全镇各类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规范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科:69391950 残疾人联合会 1、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6、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 7、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红领巾助残”、“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本镇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8、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9、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69390125 工会 窦店镇工会服务站是代表镇工会直接联系并服务于所辖区域内的单位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机构,接受镇工会的指派和领导。 1、按照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协助镇工会组织向辖区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会章程,让全社会认知工会、了解工会、熟悉工会、支持工会,营造工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全方位摸清辖区单位情况,掌握职工流向;传递工会工作动态、职工维权信息。开展职工群众思想、生活和生产状况调查,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工作,畅通上传下达渠道。 3、依托镇工会组织,推动辖区内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发展工会会员,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4、为辖区会员和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铺路、生活救助、互助保障、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维权服务。 5、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突发情况,工会服务站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及时准确向镇工会反映,依照上级工会的指示,在第一现场做出程序处理。 6、承办市、区总、镇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69392987 妇女联合会 1、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代表大会决议。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2、指导镇域内村、社区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组织广大妇女学习贯彻两法、两规划。 两法即: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两规划即: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及五好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 5、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和科技示范基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服务。 妇女联合会:69391836 团委 1、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议,带领团员为完成全院的教学、科研和各项任务多做贡献。 3、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为他们多办实事。 4、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团委:69391960 纪检监察科 1、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 3、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5、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6、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力。 8、指导所辖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 9、监督检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 10、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科:69391880 党建办公室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工作; 3、负责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和党员统计等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基层“两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民主管理村(社区)级事务; 5、负责社会领域党建工作; 6、负责组织党代表活动; 7、负责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监督和培训等具体工作; 8、负责干部编制核定、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和公积金核定、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 9、负责党建创新项目研究、申报和落实等工作; 10、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帮带、特需人才综合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和落实等工作; 11、负责统战基本信息摸底等日常工作; 12、负责老干部教育管理、服务及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等工作; 13、负责房山区工商联(商会)窦店分会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大学生村官选聘、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和提供就业信息等工作; 15、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 16、负责党建信息撰写及上报和党建网宣工作。 党建办公室:69390437 党政办公室 1、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能; 2、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管理; 3、负责上传下达、会议筹备和协调机关内外部关系、后勤保障等工作; 4、负责党委会、班子会、镇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准备及会议记录; 5、负责党委决策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6、督促检查领导批文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镇领导报告; 7、负责机关政务、文书、应急、信息公开、外事旅游、便民电话、后勤保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管理等工作; 8、承担人大和交通战备相关工作; 9、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接待,负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69391961 直属机构 窦店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兼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吕春元 办公电话:69396698 网址: 电子邮箱: 传真:69396698 邮政编码:10243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本地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协调管理和服务,组织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活动,指导基层文化、体育工作和活动阵地建设,扶助和发展基层文化、体育群众性组织;负责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整合辖区社区服务资源,建立社区供给与需求平台,承接政府各项公告服务;促进社区志愿服务,落实对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培育社会组织;组织和开展居家养老助残、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和家政服务等公益和便利服务业务工作。 窦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主要负责人:何新舫 办公电话:69397014 网址: 电子邮箱: 传真:69397014 邮政编码:10243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工伤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劳动监察、就业促进;代办社会保险;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承担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窦店镇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人:刘建华 办公电话:69397779 网址: 电子邮箱: 传真:69397779 邮政编码:10243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等工作 窦店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郑彪 办公电话:69396752 网址: 电子邮箱: 传真:69396752 邮政编码:10243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本地区粮食、林果、蔬菜、畜牧、水产、水务、农机、化肥、籽种、农药等系列化综合技术指导和科技推广服务;为本地区发展特种农业提供科技推广和科技协作服务,负责本地区养殖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窦店镇现代信息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祝剑南 办公电话:69391954 网址: 电子邮箱: 传真:69391954 邮政编码:102433 办公地址: 主要职责: 负责调研、新闻、快讯等信息编辑报送、网站管理、办公电脑维修和网络维护、多媒体服务等工作;负责新闻、信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协助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等工作。 窦店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杨金生 办公电话:69390518 网址: 电子邮箱: 传真:69390518 邮政编码:10243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食堂、卫生、招待等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 窦店镇农民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艾文忠 办公电话:69392952 网址: 电子邮箱: 传真:69392952 邮政编码:102433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负责本镇交通安全管理、全程代理工作,为农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