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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咨询电话、联系人: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骞

  联系电话:61393108

  主要职责:

  1.承担农村土地管理服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级印章管理和社区账目代记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土地承包合同鉴证管理及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

  3.负责“村地区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及人员培训工作。

  5.协助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6.承担对村级集体企业管理的指导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人:焦艳鲜

  联系电话:61393751

  主要职责:

  1.承担本辖区的环境建设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做好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扫雪铲冰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协助落实 “街长”、“巷长”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4.承担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土壤及水环境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协助推进废水直排、危险废物、“散乱污”企业、工业炉窑等环境监管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联系人:卢建仁

  联系电话:61393755

  主要职责:

  1.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12345热线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接待公众来电。

  2.负责对区级平台派遣案件和村(社区)上报案件的数据分析、分流处置、督促解决并回复公众。

  3.负责接收、回复信访请求,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4.承担本镇协管员管理工作。

  5.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基层平安建设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综合治理、维稳安保、社会管理等具体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61393080

  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政务服务、就业管理、社会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

  3.协助推动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综合服务平台。

  4.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民活动中心

  联系人:董红燕

  联系电话:61393511

  主要职责:

  1.承担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文体场所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为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3.协助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承接举办市民教育培训。

  4.配合抓好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协助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组织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事业。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琉璃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王玉虎

  联系电话:61396683

  主要职责:

  1.按照权限,负责本镇综合执法工作。

  民生保障和社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豆宝杰

  联系电话:61393538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开展辖区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失业管理和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2.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

  4.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的具体管理和调查审核工作。

  5.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6.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

  7.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

  8.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的受理、初审工作。

  9.组织协调村(社区)学前教育活动,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10.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障碍预防、康复、帮扶等工作。

  11.负责落实国民健康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公共卫生事业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综合协调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2.领导辖区献血工作和中医工作。

  13.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4.负责统筹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16.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推进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自治管理。

  17.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建设,推进村(居)民自治。

  18.负责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社区工作者管理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19.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20.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61393220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机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

  3.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政务体系建设。

  5.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绩效管理、固定资产和印章使用管理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办理区人大交办的监督、选举及其他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

  7.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8.为驻辖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部队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服务。

  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刘彭宇

  联系电话:61393898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管理。

  2.协助做好农业植物和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新农村建设、粮食直补、农业保险、设施维护等工作。

  4.统筹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

  5.负责渔业发展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

  6.负责落实“河长制”,做好水资源保护、污水治理、节约和安全用水等工作。

  7.统筹负责义务植树、平原造林、园林绿化和湿地保护工作。

  8.按职责分工负责护林工作。

  9.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10.落实“村地区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2.按职责分工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统筹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资金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13.负责村级集体企业管理工作。

  14.负责村级印章管理和社区账目代记工作。

  15.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张学军、王秋利

  联系电话:61393810 61393563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协调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3.负责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做好一般制造业疏解工作。

  4.负责辖区防范金融风险宣传,配合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负责辖区工业企业管理与服务,推进科技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做好企业科技推广、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

  6.统筹负责辖区扶贫协作与对口帮扶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预算、决算、收支管理工作。

  8.负责协助区有关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组织财政收入。

  9.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及财务审计工作。

  10.负责机关财务和“零户统管”工作,做好财务资料、凭证、账簿的管理。

  11.负责协调辖区项目单位做好固定资产投资。

  12.负责商业市场建设管理,推动8项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

  13.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协助做好辖区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14.负责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5.按照国家和本市统计工作要求,采集、处理、分析、提供和管理统计资料,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地区的实施;组织指导被调查单位和住户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负责对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1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乡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刘振鹏

  联系电话:613933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承担镇域规划具体工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2.负责权限内各项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整理和开发的相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宅基地和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农民住宅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5.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6.负责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规占地、违法建设,处理宅基地矛盾和纠纷。

  7.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8.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内的乡道、村道建设和养护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9.参与检查辖区内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规范作业情况,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和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 “街长”、“巷长”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12.统筹负责辖区内扫雪铲冰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生态环境监督职责。

  13.协助做好环境监管工作,对废水直排、危险废物、“散乱污”企业、工业炉窑等开展巡查,配合做好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等工作。

  14.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水环境保护、排污口管理等工作。

  15.负责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承担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应责任。1 1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安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61393391

  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组织协调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动员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3.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

  4.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负责组织辖区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和管理。

  5.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和防范邪教工作。

  6.协助做好辖区“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

  7.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接待村(居)民来访,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8.负责“12345”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

  9.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0.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和非机动车管理。负责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地下空间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职责。

  12.负责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看护工作。

  13.负责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做好社会面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

  14.负责制定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5.负责辖区防震减灾和防汛抗旱,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16.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

  17.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18.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扶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助。

  19.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20.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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