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丰台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

  北京市丰台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丰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丰台区国资委的政府信息,编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9条、第20条和第21条等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bjft.gov.cn

  2.通过丰台区国资委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3.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丰台区国资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丰台区国资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1004室

  联系电话:010-63258419

  传真号码:010-63258418

  电子邮箱:ftgzwxxgk@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1004室

  邮政编码:10007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

  (二)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 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丰台区国资委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丰台区国资委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请注明“丰台区国资委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邮箱申请。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附件发送至ftgzwxxg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3.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三、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

  丰台区举报受理电话:

  010-63835620(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9:30-11:30,14:00-16: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下载附件
(1)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x

 关联内容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科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科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建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科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基本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 

 关键字
  北京市  国资委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门头沟区国资委综合联系电话、信息公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对外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

 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