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办公室法定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各镇(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有关事项,提出拟办意见,并报送区政府领导审批;承办上级公文、机要文件及其他文件的传递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的制发和传递。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协调处理各镇(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五)督促检查市、区政府文件的执行情况及区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领导批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
(六)负责为区政府提供重要信息。
(七)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本区外事管理工作。
(九)负责政府办机关办公自动化规划管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预防狂犬病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负责区外事办承办的并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有主体责任。
2.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二)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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