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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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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 (2020年7月修订)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怀柔旅游信息网上查阅,也可以在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索取。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下午13:00时—17:30。 联系电话:010-69623483 传真号码:010-69633250 通信地址: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 邮政编码:101400 邮箱:hrwlj@bjhr.gov.cn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条例》第9条和第10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hr.gov.cn/。 2.通过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查询。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局一楼(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查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下午13:00—17:30;联系电话010-69623483。 3.通过怀柔区档案馆、怀柔区图书馆查阅。 怀柔区档案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乙2号; 开放时间:8:00—12:00、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9688773。 怀柔区图书馆地址:京北职业技术院北侧; 开放时间:8: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9688200转6301。 (三)公开时限。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区文化和旅游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文化和旅游局自2019年3月20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 联系电话:010-69623483 传真号码:010-69633250 通信地址: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 邮政编码:101400 邮箱:hrwlj@bjhr.gov.cn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下午13:00时—17:30。 (二)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三)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推荐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取,也可以在怀柔旅游信息网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3)通过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箱为: hrwlj@bjhr.gov.cn 2.申请处理。 (1)审查。①文化和旅游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旅游发展委员会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旅游发展委员会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③.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④.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⑤.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4)答复。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四、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举报。 监督电话:010-69623483 通信地址: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 邮政编码:1014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文化和旅游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 下载附件:(1)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x (2)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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