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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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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主要职责、联系咨询电话: 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议。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从业人员的准入工作。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医疗、康复、护理质量和服务的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和医疗机构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改革进展和效果开展督查和考核评价。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的统计管理、统计调查与分析工作。 负责本区医疗机构药事与医疗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制剂、药品、医用耗材的使用进行监督。贯彻执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参与处理医疗机构内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不良事件。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临床药品。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区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负责本区城乡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标准。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参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坐物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 推进京津冀卫生协同发展。负责研究拟订本区医疗卫生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工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负责统筹协调、联系服务全区医疗卫生系统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议定事项和相关协议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卫生健康领域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10-608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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