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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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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联系咨询电话、传真: 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办)设9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公安处(简称区森林公安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承担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69842575; 传真电话:69842575 二、绿化科(义务植树办公室): 组织编制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市属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区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协调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及有关联络工作。 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绿化美化和 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69844610 三、生态保护科: 组织本区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工作。编制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平原地区和山区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拟订本区相关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本区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本区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管理处置。 贯彻落实北京市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指导本区种质资 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拟订本区林木种苗,草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搬迁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贯彻落实北京市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政策、规划。组织指导林地、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林地、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突发应急除治。负责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管理。负责本区突发林木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管理。 办公电话:69842207 四、城镇园林科: 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组织开展本区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本区屋顶绿化工作。 承担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承担本区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公园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本区公园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本区公园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本区总体规划涉及园林绿化的编制、修订、体检和评估工作。组织编制本区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参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域规划园林绿化部分的研究和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 办公电话:69827143 五、森林资源管理科: 贯彻落实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本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本区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森林资源,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资源管理。协调指导本区木材资源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相关政策措施、相关规划和管理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研究提出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监督本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协调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区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本区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湿地资源动态检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承担本区国有林场管理,指导监督森林公园管理工作,贯彻落 实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本区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承担直属林场的管理,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发展、造林营林和资源保护等工作。 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拟订相关规划、管理标准和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69844632 六、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贯彻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依 法承担本机关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办理流程、标准规范。 办公电话:69844630 七、产业发展科(科技科): 拟订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市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本区果树、花卉、蜂蚕等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承担促进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服务工作。 组织指导本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北京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本区林下经济发展指导管理工作。 承担本区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各项标准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本区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承担有关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承担本区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方面的协通工作。组织、指导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园林绿化方面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办公电话:69842644 八、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69827145 九、计财科: 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本区园林绿化项目及其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69844629 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挂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区分局森林公安处牌子),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案件。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69843086 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治安刑侦科 负责本区涉林、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涉林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本处受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受理的涉林治安案件,监督派出所调查的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森林公安处的法制工作,监督、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法制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承办和督办工作。负责案件、接报警统计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森林公安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工作。承担公安队伍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从优待警、表彰奖励、警务督察工作。负责警用武器、被装器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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