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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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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职责(2020年版): 区经管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开展本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及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二)协助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经济合作社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农村股份合同制企业改造指导。 (五)协助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工作,并指导乡镇开展审计工作。 (六)协助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工作,运用统计信息对农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 (七)承担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对农村财务、审计、统计等经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协助对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 (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专储账户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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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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