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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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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议案建议提案办理、信访、保密、安全、联络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及把关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全程办事代理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计科。协助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分析及农村管理信息化基础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农村经济动态监测具体工作。协助对农村管理信息化及“三资”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系统维护等工作。负责区经管站网站信息更新与管理工作。 (三)合同科。协助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土地合同管理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四)审计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专项审计工作。指导各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协助开展镇村集体经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五)农村资产服务科。协助本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工作。协助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及推广工作。协助农村集体资产年检工作。协助农村集体产权证年检工作。协助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造指导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六)辅导科。承担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村财会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承担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专项管理工作。协助农村“三资”监管定期检查工作。负责“三资”监管平台指导工作。负责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指导工作。 (七)产权交易服务科。贯彻落实农村产权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指导镇、村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体系和制度建设工作。承担农村产权交易的审核备案、督促检查、业务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工会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的信息、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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