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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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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党务和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内部会议的组织;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文秘、印信、人事劳资、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接待、文件收发、离退休干部工人管理和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干部工人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员教育、考核和组织发展、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负责中心干部工人计划生育、献血、福利;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中心行政经费管理、决算预算工作;负责中心干部工人的工资、福利、津贴的管理发放、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公务用车管理科(综合执法车辆管理科) 负责保障区领导安全用车,协调各部委办局用车;负责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车辆购置、更新、保险、年检、更换及报废工作;负责区级普通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车辆的集中调度、资产及档案管理、运行经费管理;负责区级普通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车辆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和纪律监督;负责其他部门划转到中心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交通安全和车辆的维修工作;负责中心所属车辆的资产及运营状况的档案管理。 (四)综合服务科 负责机关大院内办公、生活用房、基础建设的管理、维修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生活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报刊收发;负责机关会议室音响设备的调试、管理、维护,会议服务及会议用品的管理和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保洁、环境绿化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生活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大院内铲冰扫雪地段的分配工作;负责机关上下水、供电、供暖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膳食科 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负责膳食制作所需原料、辅料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炊事人员的管理教育,负责预防食物中毒等工作。 (六)保卫科 负责区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大院内各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政府大院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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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门头沟区 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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