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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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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主要职责: 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按授权范围,对教育系统的干部及后备干部进行监督、管理、考察、培训,并对其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权限负责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干部管理工作和本区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 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和法人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受理本区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等机构设置、命名、更名、合并、转移、撤销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录用、工资、福利、考核、培训、继续教育、调动、退休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制定有关制度、办法。负责教育系统外教工作。组织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的评定工作。负责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职工的表彰与处罚工作。指导协调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做好本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具体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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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 教育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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