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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市监函〔2022〕82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了《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营造高效便捷、“快入准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首善标准,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围绕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深化“证照联办”改革,构建“快入准营”的市场环境,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助力北京全面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二)总体目标

  以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市场主体实现“快入准营”为主要目标,深化“证照联办”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传统的证照串联审批优化为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

  办理场景以及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环节实现“证照联办”改革,满足企业个性化经营需求。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探索在部分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景适用“证照联办”+“一业一证”等改革举措的创新性叠加,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全面打造优质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首善标准。持续深化首都“放管服”改革,对标对表先进改革经验,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以更多的便利措施惠企利民,为助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高频、需求量大的行业场景,在提升准入准营效率、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增强服务效能等方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根据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更多服务场景,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及后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坚持依法推进。“证照联办”改革以依法许可为前提,不改变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和法律效力。充分发挥法治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坚持优化革新。持续梳理各行业涉及到的许可审批,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变群众跑腿为部门跑腿、数据跑腿,不断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办理时限。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开拓联办场景,实现更多证照“一次办”。以“一次办好”为标准,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促进营业执照与更多高频审批事项实现“一次填报、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动次数,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满足企业个性化经营需求。

  (二)聚焦需求优化服务,实现全部场景“一窗办”。各区将“证照联办”业务纳入“一窗受理”,根据企业和群众个性化的办理需求,匹配联办场景,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定制化业务辅导、全程帮办代办、便捷化办事体验的一窗受理服务。对于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证照联办”申请,实现“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并联审批、一次办结”。

  (三)持续强化信息共享,实现更多场景“网上办”。加强数字化建设,逐步扩大全市“证照联办”网上办范围,为市场主体提供准确、便捷的网上办理服务。各许可审批部门要积极推进本领域审批、申请等系统开发与对接工作,分批实现更多“证照联办”场景“一网办”。

  (四)拆解整合信息要素,实现表格、清单“清晰办”。基于企业选择将原来的多个申请表整合为“一表”,实现网上办理“多表合一,一表申请”。对于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事项,可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原则,全面梳理办事材料,根据场景制定详尽的办事指南。围绕申办渠道、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申请材料等要素,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准确、清晰、易懂、好用的办理清单。

  (五)纵深整合证照事项,实现全生命周期“协同办”。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将“证照联办”场景扩展到变更、注销等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实现“一设即设、一变即变、一销即销”,最大限度整合行政审批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提高协同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六)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实现证照联动“叠加办”。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试点“证照联办”和“一业一证”等改革的叠加合并,全面打造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服务,逐步实现“一张执照管准入,一张证件管准营”。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让社会公众最大限度享受到改革红利。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4月-5月底)。各区级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将“证照联办”业务纳入“一窗受理”,率先在医疗器械销售、药店、餐饮店等10个场景实现线下“一窗申请,一次提交、并联审批、一次办结”。

  (二)第二阶段(2022年6月-12月底)。以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为依托,在餐饮店、饮品店、超市(便利店)实现线上“证照联办”的基础上,实现药店、医疗器械经营等更多场景的线上“证照联办”。拓宽“证照联办”服务渠道,扩展线上服务场景,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第三阶段(2023年1月后)。系统总结前期试点及全面实施阶段的经验,进一步将“证照联办”的实施范围推广到更多领域,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创造优质的准入准营便利条件,实现应联尽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证照办理服务、营造“快入准营”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具体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积极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立足部门职责,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改革推进工作机制,配合牵头部门全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统筹推动行业涉及的事项改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区政府要积极统筹本区各事项改革落地,建立明确的区级工作机制,推动区级相关部门形成改革合力,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优化“证照联办”改革。各级许可部门要持续提升审批效率,创新和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持续密切关注本地区、本领域落实“证照联办”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改革政策的做法、经验和亮点,总结案例,增强企业获得感,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各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最大限度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附件:“证照联办”改革任务清单

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 京市监函〔2022〕82号关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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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21〕24号 
  关于创新准入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2〕79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规程的公告 公告〔2022〕47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市监函〔2022〕72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e窗通”平台办理使用比例的通知 京社保发〔2022〕6号 
  关于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2〕97号 
  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计量发〔2022〕104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第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税总纳服函〔2023〕13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监计量发〔2023〕9号 
  实际经营场所地址填报公示告知书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第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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