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财会〔2016〕210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财会〔2016〕21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信息报备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的,应当在入境执行审计业务前至少提前7日向中国内地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报备(附表1),并抄送财政部。同时,应提供与委托企业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复印件以及与中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业务合作书面协议复印件。

  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的,应当在业务报告日后60日内向中国内地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与中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的情况(附表2),并抄送财政部。

  三、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高度重视信息报备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报送材料,其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对信息报备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定期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行公示通报。

  四、为保证信息报备工作严谨有序开展、报备资料安全送达,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同时将《规定》中“附表1”、“附表2”电子版发送至专管员邮箱。财政部门将根据报备情况做好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入境执行审计业务档案存档登记工作。

  联 系 人:张 英

  联系电话:010-68423835

  报送地点:北京市阜成路15号,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510房间

  邮 箱:zhangying@bjcz.gov.cn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2月15日

下载附件
(1)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 附件.pdf

 关联内容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15年4月24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2019年7月24日 
  关于重新核定2022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3〕287号 
  税务讲堂: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解读 
  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 京税函〔2023〕27号 
  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3〕5号 
  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个税优惠?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 税总纳服函〔2023〕38号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 财会〔2022〕25号 
  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 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 财会〔202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 2022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 2022年第19号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财会〔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等准则的通知 财会〔2022〕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纳服发〔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关键字
  境外  上市  内地  企业  审计  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  中国  暂行
  北京市财政局  财政部  京财会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

 境外上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规章制度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8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5〕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财会〔2016〕2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 (国发〔1997〕21号)

 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4]6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 国函〔2019〕9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