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7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6号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6号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3]5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1号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财务业务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微信扫一扫洽谈沟通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