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通知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贯彻落实司法解释精神,全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取得良好开端。但实践中,有部分省份尚未全面部署网拍工作,有部分法院对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些实务问题的处理及有关系统的使用方面仍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解决实务中出现的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实施意见、明传通知的规范性问题。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下发明传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应当在充分理解司法解释内容及我院法(2016)431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司法解释、文件有明确要求的, 应严格遵守;除拍卖财产本身因性质原因不宜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的外,司法拍卖应当以网络拍卖方式为主,以委托拍卖方式为辅,不得任意扩大通过委托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范围;应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制度,确保申请执行人从五家网站中选择平台,不得擅自缩小名单库范围;应按照431号文件的要求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选择平台权利,指导、协调执行部门与连部门将申请执行人选择平台程序前置到立案阶段。

  二、关于网拍辅助工作的有关问题。辅助工作机构如何选定、工作如何开展、费用如何收取,是影响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之一。各高级人民法院应以有利于工作开展、防范消极怠工、杜绝司法不廉为基本出发点,加强调研、创新思路、因地制宜,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辅助工作机构的选择标准、工作内容、收费标准及监督管理办法等,可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方法,进一步规范网拍辅助工作。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备案。

  三、关于加价幅度如何确定问题。司法解释要求加价幅度应经过合议庭合议后确定,但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较难把握,加价幅度的确定也较为混乱,存在过低或过高的问题。加价幅度可参考以下原则确定:起拍价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标的物,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起拍价的2%;起拍价为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标的物,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起拍价的1%;起拍价为100万元的标的物,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起拍价的0.5%。

  四、关于加大培训力度的问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连接了办案系统与五家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内网操作系统已于日正式上线,运行情况良好。但各地适用情况参差不齐,有的省份使用法院覆盖率达到85%以上,有的省份仅有一两家法院在使用,这主要与网拍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和系统操作不熟练有关,同时也有未能很好掌握司法解释内容本身的原因。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加大对辖区法院的培训、指导力度,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积极推进网拍工作的开展及平台的广泛使用,定期对辖区法院拍卖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和督促,确保辖区法院与全国其他法院统一步调,顺利通过内网开展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五、及时报告的要求。网络司法拍卖正在全面推进中,各高级人民法院应注意收集辖区法院工作过程中和系统使用中遇到的情况、问题与建议,定期整理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人民法院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处置涉该新区有关土地、房产过程中,凡可能影响新区整体建设规划、不符合新区整体布局安排的,可在最高执行局报备后暂停司法拍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9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司发〔2022〕36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司发〔2023〕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京司发〔2023〕33号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答记者问 
  《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28件文件的决定 京司发〔2023〕2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京司发〔2023〕19号 
  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22〕32号 
  关于推进个人贷款业务送达地址确认工作及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通知 京银保监规〔2022〕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京司发〔2022〕42号 
  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北京公证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京司发〔2022〕45号 
  北京市实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 京司发〔2022〕3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京司发〔2022〕4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试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体产业字〔2022〕25号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22〕25号 
  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2022〕18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22〕49号 
  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司发〔2022〕1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35 号 

 关键字
  网络司法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6〕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6〕18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