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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8/6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二级公立医院: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要求,深化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北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结合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全面实施健康北京战略,2020年至2022年,二级公立医院考核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设计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逐步形成与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医院发展方向相适应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技术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考核内容

  北京市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与创新、满意度评价等4个维度、28项指标构成,均为国家确定指标。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由市中医管理局负责,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推进考核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分别牵头制定我市西医类和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相应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辖区二级公立医院按时填报考核数据,确保及时、完整、准确。

  (二)完善考核支撑体系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

  市、区级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专业组织要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保证病案首页等上报数据的质量,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及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有效支撑绩效考核工作。

  (三)建设数据采集系统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设全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采集系统,充分利用已有的病案首页上报系统、卫生经济报表、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组织日常收集数据及行业监管数据,必要时采集部分专业数据予以补充。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1.医院自查自评。2020年8月底前,纳入考核的二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2019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2019年度的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上传本市和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自2021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市级年度考核。2020年12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完成2019年度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反馈各区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2021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市级监测分析。2021年1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完成2019年度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分析,并适时发布。2021年起,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市卫生健康委将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牵头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区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参加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见效。

  (三)做好考核总结与宣传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评价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关联内容
  关于实施《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23〕12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3年1月修订)的通知 京卫监督 〔2023〕 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药监发〔2023〕26号 
  关于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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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卫家庭〔2023〕20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 国卫办药政函〔2023〕318号 
  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 
  关于全市推广CHS-DRG复杂脊柱疾患或3节段及以上脊柱融合手术或翻修手术等病组实际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2023〕26号 
  关于新增及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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