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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属医院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京卫医〔2018〕120号

关于开展市属医院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京卫医〔2018〕120号

  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属医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21号)和《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8-2020年度的重点任务》(京卫医〔2017〕267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市属医院优质专科医疗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和品牌影响力,借鉴“连锁”发展模式,以儿科领域为试点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发展新路径,让更多患儿获得优质儿科服务,现就有关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在我市儿科医联体组建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与部分综合医院儿科的资源整合、品牌共享,试点探索建立互联互通、保障有力、优势互补、运行高效的市属医院紧密型儿科医联体新机制,建立以点带面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综合医院小儿内科的诊疗能力,并形成特色,为儿童就近就医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试点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稳步推进”原则,推进紧密型儿科医联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六通”。

(一)规划通

  按照我市儿童疾病谱特点及儿科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由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二所核心医院牵头、成员医院参与,统筹规划、共同调整完善医联体内儿科资源整体布局,促进儿科专业规模经济发展。

(二)品牌通

  推进核心医院优质儿科资源品牌在成员医院的共享,并植入贾立群、刘晓雁等知名儿科专家服务。

(三)人员通

  核心医院与成员医院之间创新建立儿科与相关业务科室医务人员的统筹调配、有序流动、共同考核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发挥整合优势,加快提升儿科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药品通

  在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内统一儿童用药目录,支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在相应成员医院间调剂使用,满足患儿诊疗所需。

(五)标准通

  统一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内儿科的诊疗标准、临床路径、转诊标准和程序、服务流程等,实现儿科诊疗规范标准的有效应用,提高合作双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管理通

  各方取长补短、借鉴融通,统一成员医院儿科的运行等管理制度,实现医联体儿科规范化、精细化统一管理,尽快使核心医院与成员医院儿科之间形成高水平、同质化的发展格局。

三、试点工作范围和时间进度

  选择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和北京朝阳医院为试点单位。试点时间为2018-2019年。

  (一)2018年9月底前,启动北京儿童医院与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与北京朝阳医院试点;

  (二)2019年,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原则,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再启动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与其它市属综合医院儿科试点。

四、试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品牌协同机制

  医联体共享儿童专科医院品牌,并在成员医院植入优质专家品牌服务。在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增挂“北京儿童医院天坛诊疗中心/世纪坛诊疗中心”牌匾,开设“贾立群儿童B超工作室”;在北京朝阳医院增挂“首都儿科研究所朝阳诊疗中心”牌匾,开设“刘晓雁儿童皮肤病工作室”。

(二)建立管理协同机制

  1.实行成员医院儿科科室所有权与管理运营权分开的两院负责制。核心医院负责成员医院儿科科室管理、临床工作、经济运行、专业发展、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成员医院负责科室绩效管理、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依法执业与行风建设、医疗投诉与纠纷等。其余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两家核心医院向3家成员医院各派驻儿科主任及业务骨干,全职在成员医院工作;派驻主任全面负责成员医院儿科管理工作,服从成员医院对中层干部的管理要求,负责完成成员医院下达的科室绩效考核任务。

  3.双方协商确定对派驻成员医院人员的考核办法及其薪酬待遇和发放方式,每年共同对派驻主任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考核;考核合格者薪酬待遇应不低于派出医院同级别人员薪酬待遇水平。核心医院对派驻至成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在院内职称评聘、进修培训、培养使用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成员医院儿科原科室负责人在试点期间保留原有待遇不变。

  5.医联体内实行统一规范的临床诊疗方案、临床路径、技术操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实现高水平、同质化管理。

(三)建立服务协同机制

  1.核心医院要与成员医院之间建立专家相互出诊的工作机制;成员医院儿科医生可以成为核心医院相关专业知名专家团队成员,探索儿科特色专业领域内跨院层级诊疗。

  2.医联体内统一儿童用药目录,按照临床需要和安全性等要求共享共用核心医院使用的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就近就便服务患儿。

  3.医联体内建立远程医疗协同机制。

(四)推进学科协同机制

  1.核心医院重点支持成员医院小儿综合内科学科建设,提高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急诊救治能力。

  2.医联体内建立多中心联合研究体系和开展重大科研攻关的联合工作机制,探索学科交叉与创新,促进儿科学科发展。

  3.双方共同结合成员医院自身优势学科和儿科既往专业基础,形成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合力,进一步打造成员医院儿科特色专业。

五、切实做好组织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在市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市医院管理局组织推动,5家试点医院具体实施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局院两级分别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联动推进,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三保障。两家核心医院牵头制定相应医联体的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员医院主动参与支持,要明确责任权利,细化具体任务,纳入合作协议;核心医院将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实施方案并附拟签订的合作协议报送市医院管理局,经批准后由试点医院合力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调,创新政策支持

  市人力社保局加大试点工作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支持力度,由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统筹安排,重点保障儿童专科医院和其它医院儿科用人需求,并向试点医院倾斜。市财政局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基础上,提高市属医院奖励经费总额度,支持试点医院积极创新发展;根据儿科发展实际需要,保障成员医院配备购置儿科专业仪器设备设施等经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快捷打包审批方式,依据市医院管理局提供的临床急需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目录,支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的相应制剂在有关成员医院儿科范围内调剂使用。

  (三)加强督促指导,实行绩效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进行调整和持续改进;市医院管理局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属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试点医院考核结果予以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利、效果不好的医院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减,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市医院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重点围绕试点工作目标进行评估,并为逐步扩大试点摸索规律、积累经验。

  (四)加强内部沟通,有序宣传引导

  各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与职工尤其是与儿科医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创新思维,稳妥推进,各院积极完成好试点任务。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负责统筹策划推进、实施试点宣传工作,组织试点医院加强对工作推动和实施成效的有序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并强化舆情监测和及时响应,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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