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市局政务服务中心、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为保证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实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实施方案》,并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

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的总体部署,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执业药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将实行网上全程办理,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坚持以“为执业药师服务”为主线,创新服务渠道,开启执业药师注册“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不断优化行政许可,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实现执业药师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注册手续,构建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注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分阶段逐步实现执业药师注册从“部分网上办理”到“全部网上办理”工作。过渡阶段,鼓励执业药师首选网上全程办理模式进行注册。经过六个月的过渡期后,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全程办理,执业药师可以足不出户办理注册手续,实现在线受理、在线查询、在线审批、快递送达,并直接生成电子档案,逐步解决纸质档案的存放问题,优化行政许可,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任组长,全面组织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由人事处、办公室、科技和标准处(信息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人事处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指导及注册证等材料流转相关工作。

  办公室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科技和标准处(信息管理处)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外网公示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受理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快递送达相关工作。

  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负责制定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实施方案,负责与国家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沟通协调网上全程办理注册的业务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审批、制证、快递费结算、档案归档等相关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的业务培训工作。

  各区局、直属分局协助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宣传及培训工作。

四、工作内容

  网上全程办理模式是执业药师通过全国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网上全程”方式,填写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注册申请表、身份证、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相关申报材料和照片,即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且可在线查询办理进度。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网上材料审查受理、快递送达注册证(变更及注销注册需同时收回旧证)。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进行网上审批、制证及档案归档。

五、时间安排

  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实行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前期准备阶段:在现有“窗口受理送达”模式的基础上,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与国家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协作完成“网上全程办理”模式的技术工作及测试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4月1日至9月30日)并行过渡阶段:开通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模式,并与“窗口受理送达”模式同时并行,鼓励执业药师采用网上全程办理模式进行注册,对执业药师网上全程上传材料等申报流程指导。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阶段:执业药师注册全部实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模式,并关闭执业药师“窗口受理送达”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处、办公室、科技和标准处(信息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加强协作,确保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培训指导。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将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对企业和执业药师的业务指导,保障此项业务顺利开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实行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的宣传,鼓励执业药师采用网上全程办理模式进行注册,确保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工作平稳过渡。


 关联内容
  关于实施《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23〕12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3年1月修订)的通知 京卫监督 〔2023〕 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药监发〔2023〕26号 
  关于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6号 
  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卫家庭〔2023〕20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 国卫办药政函〔2023〕318号 
  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 
  关于全市推广CHS-DRG复杂脊柱疾患或3节段及以上脊柱融合手术或翻修手术等病组实际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2023〕26号 
  关于新增及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2号 

 关键字
  执业药师  注册  网上  全程  办理  实施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药监人〔2021〕36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告 通告〔2019〕8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全程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三城一区”试点工商登记注册“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7〕55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