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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西政发〔2014〕10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西政发〔2014〕1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政府和国家形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

  西城区是首都功能核心区、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新时期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确保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主线,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构建“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不断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使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巩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1.区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第一民生”,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主动排查和有效控制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2.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视,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区食品药品安全。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相关问题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研究解决。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区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深化西城区食物中毒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联合执法、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投入保障与专项支持。将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做好西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保障支持。

  (二)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标准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认真分析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全面掌握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按照风险分类等级,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二是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单位食堂、校园(幼儿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持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和风险隐患排查,有效治理行业突出问题。三是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办,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得到及时依法查处。四是围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管理。督促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要设立药事管理小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五是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源头控制和联动协作,扩大优质食品进入我区商场超市、市场、社区。对我区茶叶、牛羊肉、旅游食品等特色食品,加强监督抽检,明确准入标准,严格资质审查。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处置,严查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违规收运。

  (三)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地区刊物、社区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鼓励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案件线索。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三是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四是强化各类社会单位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提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明确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各街道所既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也是街道的内设机构。各街道要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好以下工作职责:按照区政府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组织、监督、指导、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研究分析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制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受理并解决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组织和指导其开展工作。总结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系

  街道主任会议要定期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地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街道办事处领导要带队进行检查;遇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要积极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治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全响应”网格化管理,依托街道网格,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实现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情况能全面掌握,风险隐患能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能有效解决。

  (三)加强监管力量配备,提高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执行力

  继续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配齐配强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区编办、区社会办、区财政局等部门,依照全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配备及薪酬标准问题,各街道要逐步完成街道工作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的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监察员队伍建设,在每个社区明确一名社区工作者,侧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发现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开展社会宣传、协助管理等工作。各街道要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监察员的统一管理和培训指导。

  本意见自2015年1月10日起实施。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17号)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发〔2012〕17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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