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按照严格管理、保证供应、待遇适度、规范使用、强化监管的思路,《指导意见》包含7方面的内容:一是分类管理,提升供应保障水平。对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二是明确药店遴选程序,动态调整。明确定点零售药店遴选的原则和程序,适度竞争、有进有出。三是规范使用,确保安全。主要从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临床合理使用等角度提出要求。四是完善支付政策,确保适宜的保障水平。确保药品得到合理支付,减轻患者负担。五是优化经办管理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双通道”药品直接结算等政策措施,为患者提供便捷服务。六是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加强用药全过程监管,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七是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双通道”是一项全新的政策安排,涉及报销渠道和政策的调整,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并做好与相关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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