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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372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国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今冬明春仍将处于疫情零星散发状态,甚至局部地区可能发生聚集性疫情。同时冬春季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给我国疫情防控带来挑战。为持续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深刻指出“疫情防控由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但并不意味着防控措施可以松一松、歇一歇”。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中医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任务的艰巨性、繁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把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把各项部署和措施考虑得更周密,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扎实,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设置管理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等基本要求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要加强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能简单根据流行病学史把大部分发热患者分流到普通门诊,加强病例排查、报告和转诊,确保不漏诊一个可疑患者。未设置发热门诊的中医医院及门诊部、诊所等中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实施体温监测和流调措施,及时将发热人员引导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纳入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范围的中医医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设置要求加强建设和管理,独立设置检验室、CT室,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和物资、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医院要尽快进行改造。各地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快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继续做好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应检尽检工作,确保发热门诊患者6小时内、普通门诊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2小时内、愿检尽检人员24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对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和现有的定点中医医院进行再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或尽快改造到位,并督促其配齐配足设备、人员。

三、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工作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中医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医院内零感染”目标,坚持“院感零容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立底线意识,强化岗位责任,把做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及开展日常医疗服务的基础和前提,按照国家出台的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充实力量、加强风险排查,毫不放松落实感染防控各项要求。各中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和住院患者管理,严格在院患者、陪护人员防护,落实不窜病房制度。严格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降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风险。定点中医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患者与非新冠肺炎患者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新冠肺炎患者和非新冠肺炎患者不得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人流、物流、空气流要严格管控、物理隔离,严防医疗机构内感染发生。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即时整改,持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将院内感染风险降到最低,营造安全诊疗环境。

四、进一步提升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

  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中医医院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和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医院名单的通知》和《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和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布局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以及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组建省级中医应急医疗专家组,切实提高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特别是疫病防治能力,做到“平时”满足医院正常使用需求,“战时”服从国家统一调度,“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独特作用。各地要以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特别是发热门诊建设,提高医院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疾病的诊疗水平,提升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并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五、进一步参与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对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鉴别诊断、处置原则、工作流程等,同时开展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演练。加强流感等冬春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分析、预警,做好呼吸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中优先筛查新冠肺炎,降低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从组织管理到专家组成、技术方案等方面均应有中医药相关人员和内容,确保疫情发生后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统筹调配好辖区内中医力量,确保收治患者的医院配备中医专家,组建中医药巡诊队伍,对隔离点合理使用中药进行指导,加强中药配备等物资保障,满足医疗救治需求。在医疗救治中要积极落实国家诊疗方案,推进中医药治疗同质化、规范化,对重症、危重症患者实行“一人一策”精准施治,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为无症状感染者和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第一时间提供中医药服务,促进治疗关口前移。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在中医医生指导下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在患者康复等工作中切实发挥中医药作用,推广使用中医药特色康复技术方法,促进患者功能康复。各地一旦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统一领导和调度指挥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救治中医药工作,并及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报告相关处置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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