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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密云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工作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工作指南》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文件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密云发展,特制订本指南。

  一、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

  (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

  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税务局 货物和劳务科 王振

  区财政局 预算科 娄敏

  联系方式:区税务局 010-89089055

  区财政局 010-69080381

  (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

  2.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对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三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中生产经营困难的大型企业;全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牵头单位:区人保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联 系 人:区人保局 社保中心登记征缴科 林桂香

  联系方式:010-69050322

  3.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可按实际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限制。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牵头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密云管理部

  联 系 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密云管理部 叶明

  联系方式:010-69047748

  (三)国有房租减免“即申即享”

  4.2022年对承租京内各类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其中承租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有房屋的,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

  配合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中关村密云园、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区国资委 产权科 王楠

  联系方式:010-69043376

  5.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30%。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中关村密云园、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科委 工业科 李杰

  联系方式:010-69059336

  6.区国资委组建房租减免工作专班,公告联系方式,协调督查政策落实,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

  配合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中关村密云园、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区国资委 产权科 王楠

  联系方式:010-69043376

  (四)水电气“欠费不停供”

  7.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公司、区燃气公司

  联 系 人:区城管委 能源事务中心 李月新、蒋月昌

  区水务局 供水和排水科 张华

  联系方式:区城管委 010-69044966

  区水务局 010-69046995

  8.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降低资费政策,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联通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歌华有线公司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信息化管理科 郭洁

  联系方式:010-69071980

  (五)开行“融资纾困直通车”

  9.加强《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政策的宣传与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首贷补贴办理便利度和覆盖面。符合条件的首次贷款业务通过“首都之窗”网站上“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办理的,视同于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郭森怡

  联系方式:010-69071019

  10.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简化申请手续、支持网上办理,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联 系 人:区金融办 郑帅

  联系方式:010-69041298

  11.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按0.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免收政策性创业担保项目担保费,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度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不高于实际发生代偿总额20%的补偿。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经信局

  联 系 人:区财政局 预算科 娄敏

  联系方式:010-69080381

  12.鼓励保险机构设立企业疫情险,为投保且因突发疫情导致的企业停产或停业给予一定额度赔付。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联 系 人:区金融办 郑帅

  联系方式:010-69041298

  13.大力推广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为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保障。

  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

  联 系 人:区医保局 办公室 李正颜

  联系方式:010-89037807

  14.加快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保险试点产品落地。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人保局

  联 系 人:区金融办 郑帅

  联系方式:010-69041298

  (六)优化营商环境“接地气”

  15.落实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扩大线上审批服务、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实现惠企政策“主动办”“加快办”“方便办”。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杨小峰

  联系方式:010-61099519

  16.疫情期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在线承诺后有效期自动顺延。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无法及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区市场监管局 公平竞争科 郭立永

  联系方式:010-69064155

  17.因疫情影响导致的行政处罚、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和征信记录,为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示的企业开通“信用豁免申请”便捷服务。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 陈阳

  联系方式:010-69055880

  18.用好12345企业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评价全链条服务,实现“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牵头单位:区城指中心

  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城指中心 派单组 郝小松

  联系方式:010-69045767

  19.夯实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服务包”工作体系,健全走访服务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和属地管家作用,完善企业诉求动态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各级政府统筹服务企业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杨小峰

  联系方式:010-61099519

  20.稳定总部企业在京发展,引导支持企业在密云布局一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投促中心 总部经济科 冯茜

  联系方式:010-69023447

  21.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在研发创新、场景应用、融资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牵头单位:区科委、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科委 工业科 李杰

  区经信局 企业服务管理科 刘建龙

  联系方式:区科委 010-69059336

  区经信局 010-69045744

  22.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2022年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企业服务管理科 刘建龙

  联系方式:010-69045744

  2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压减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按规定全部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急需领域。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财政局 预算科 娄敏

  联系方式:010-69080381

  24.加大公共采购倾斜力度,政府采购工程更多采用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财政局 预算科 娄敏

  联系方式:010-69080381

  25.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区经信局、区总工会

  联 系 人:区财政局 预算科 娄敏

  联系方式:010-69080381

  26.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疫情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评标专家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进行评标。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招标人(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免费向企业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确需纸质打印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区政务服务局 管理协调科 文宇

  联系方式:010-89087687

  二、着力打通关键堵点,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27.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分区分级实施社会面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杨菲菲

  联系方式:010-69049912

  28.分场景分类别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指引,市区联动及时解决已复工复产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到岗用工、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物流运输、入境返京等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配合单位:区人保局、区经信局、区交通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杨菲菲

  联系方式:010-69049912

  29.指导更多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以最小生产单元、最小人员编组分区分隔、错时错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企业抵御疫情影响能力。

  牵头单位: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住建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杨菲菲

  联系方式:010-69049912

  30.实施重大项目生活区、施工区分隔管理,新进京员工独立区域居住,确保施工进度不延后、质量不打折。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联 系 人:区住建委 工程科 高楚鹰

  联系方式:010-69041864

  31.落实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争取更多本市重点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纳入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范围,纳入京津冀三地互认、互通、互供、互保企业“白名单池”。

  牵头单位: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交通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杨菲菲

  联系方式:010-69049912

  32.建立市区两级重要功能性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城市运行保障企业、产业链龙头和供应链前端企业“白名单”。

  牵头单位: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区复工复产防控组 杨菲菲

  联系方式:010-69049912

  (二)全力保通保畅

  33.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白名单”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模式,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实施精准赋码。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

  联 系 人:区交通局 办公室 张德宠

  联系方式:010-69042597

  34.加大全国统一制式通行证发放力度,对保障民生物资、生产性物资运输的企业应发尽发。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区交通局 运输管理科 于平

  联系方式:010-89096392

  35.对公共性、基础性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

  联 系 人:区财政局 预算科 娄敏

  联系方式:010-69080381

  36.做好区域内及河北省承德市应急物资中转站随时启用准备,建设运维资金由政府性资金承担。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交通局 办公室 张德宠

  联系方式:010-69042597

  (三)加快布局京津冀协同重点领域产业链

  37.开展高精尖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对龙头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在京津冀范围提升产业链保供能力的,给予一揽子支持。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产业促进科 李斌

  联系方式:010-69044615

  三、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

  (一)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38.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落地一批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家庭应用场景项目。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科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交通局、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信息化管理科 郭洁

  联系方式:010-69071980

  39.引导重点平台企业科技转型,支持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新型算力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科委 工业科 李杰

  联系方式:010-69059336

  40.支持平台企业推广数字零售、社交电商、在线健身、在线诊疗、云旅游、云展览、云演出等数字经济新模式,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加快推进居家生活和居家办公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经信局、区体育局、区文旅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贸促服务中心 陈晓爽

  联系方式:010-89089315

  (二)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41.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流片”等应用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概念验证等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中关村密云园、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产业发展科 孙德恩

  区 科 委 工业科 李杰

  区经信局 产业促进科 李斌

  联系方式:区发改委 010-69041783

  区 科 委 010-69059336

  区经信局 010-69044615

  42.支持落地一批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新智造100”项目和绿色低碳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分档支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给予不超过合同额20%的奖励。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产业促进科 李斌

  联系方式:010-89089315

  (三)以“两区”建设促进外资外贸发展

  43.深入推动“两区”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开放和全环节改革,强化外资项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两区”专班 胡婷婷

  联系方式:010-89089306

  44.支持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外资研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科委 工业科 李杰

  联系方式:010-69059336

  45.支持“专精特新”等高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及在自贸区注册的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科委、区经信局、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对外经济管理科 李雪飞

  联系方式:010-89089317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有效投资力度

  (一)着力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46.扩大生产性投资,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及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投资。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推进投资专班 祝浩

  联系方式:010-69049550

  47.加强主动沟通,精准对接,积极推进高精尖产业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科委、区规自分局、区投促中心、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经信局 产业促进科 李斌

  联系方式:010-69044615

  48.激发城市更新投资活力,落实城市更新条例,建立跨项目统筹实施机制,合理引导街区功能混合、用地功能兼容和建筑功能转化。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级相关要求。

  牵头部门:区住建委

  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

  联 系 人:区住建委 房屋安全事务中心 徐士鹏

  联系方式:13693508642

  49.落实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形成交通、能源、水务、物流设施等领域年内开工重大项目清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中关村密云园等相关单位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科 杜思禹

  联系方式:010-69042987

  50.围绕畅通重点功能区间交通联结、补齐城市内部基础设施短板、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等领域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规自分局、区公路分局

  联 系 人:区城管委 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中心 石海江

  联系方式:010-69043935

  (二)持续激发民间投资

  51.梳理包装项目,编制《投资生态密云》,积极向社会推介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项目。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区经信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投促中心等相关部门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科 杜思禹

  联系方式:010-69042987

  52.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实施《关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合理扩大融资规模,重点投向本区战略性产业和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联 系 人:区国资委 产权科 王楠

  联系方式:010-69043376

  (三)提升投资项目落地效率

  53.加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完善“马上就办”机制,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简化、加快办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手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林地绿地占用的,通过土地复垦、市级统筹等方式予以保障。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务服务局、各审批部门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科 杜思禹

  联系方式:010-69042987

  54.完成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促开工、促建设力度。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燕安公司

  联 系 人:区规自分局 土储中心 曹璐颖

  联系方式:010-89039025

  55.加快“拔钉子”工作,按季度压茬推动市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做好续建项目疫情防控和施工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园林绿化局等相关单位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推进投资专班 祝浩

  联系方式:010-69049550

  56.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结合“十四五”规划完成重大投资项目征集储备,做熟前期工作、做实要素保障,推动一批报建审批阶段重大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科 杜思禹

  联系方式:010-69042987

  五、加快恢复大宗消费和新型消费,更大力度挖掘消费潜力

  (一)大力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

  57.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联 系 人:区税务局 货物和劳务科 王振

  联系方式:010-89089055

  58.落实二手车流通若干措施和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2022年底前对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交通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商业服务发展科 贾淑瑜、弋桂凤

  联系方式:010-89089313、010-89089303

  59.坚持“房住不炒”,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联 系 人:区住建委 市场科 李梓棹

  联系方式:010-89086194

  60.推动企业将存量商办用房转换为配套重点功能区和产业园区的人才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规自分局

  联 系 人:区住建委 房源筹集科 王文旭

  联系方式:010-69066177

  61.依托智能化信息采集系统,建立家装企业和家装人员“白名单”制度,落实“散装散建”从业人员“一登三查”要求,安全有序放开家庭装修施工,有效带动家装、家居和家电消费。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住建委 工程科 高楚鹰

  联系方式:010-69041864

  (二)积极培育数字新消费

  62.落实促进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鼓励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贴和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人保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商业服务发展科 贾淑瑜、弋桂凤

  联系方式:010-89089313、010-89089303

  63.新征集一批绿色节能消费券参与企业,增加一批适用电子类商品型号,延长政策实施周期,开展智能办公、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推广和优惠促销。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区经信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商业服务发展科 贾淑瑜、弋桂凤

  联系方式:010-89089313、010-89089303

  (三)促进餐饮和文化体育娱乐消费回暖

  64.推动餐饮企业恢复发展,联合外卖平台企业发放餐饮消费券,对平台企业2022年6月减免的暂停堂食餐饮商户相关费用予以补贴。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贸促服务中心 陈晓爽

  联系方式:010-89089315

  65.对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餐饮企业,最高给予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商业服务发展科 贾淑瑜、弋桂凤

  联系方式:010-89089313、010-89089303

  66.鼓励结合实际对餐饮企业环境定期核酸检测费用和日常防疫支出给予一定补贴。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法治安全科 赵小龙

  联系方式:010-89089335

  67.以第十届惠民文化消费季为契机,加强与国家、市级文化团体合作,开展文化消费促进行动。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

  联 系 人:区文旅局 公共服务与宣传科 马凤德

  联系方式:010-69041652

  68.打造全市研学基地示范区建设,鼓励旅游平台企业、旅行社开发暑期青少年户外体育、科普、文化等实践项目。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配合单位:区教委、区科委、区体育局

  联 系 人:区文旅局 安全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蔡长江

  联系方式:010-69041194

  69.深化“京郊之夏”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红色之路、生态之路、酒乡之路、水库之路、甜密之路、长城之路等线路,推出密云休闲“微度假”目的地。支持精品民宿发展,年内落地1-2个生态文旅项目。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文旅局 产业发展科 葛瑞

  联系方式:010-69049703

  六、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牢牢兜住社会民生底线

  (一)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

  70.今明两年本区国有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实现一定比例增长,稳定本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

  联 系 人:区国资委 组织人事科 郭海

  区委组织部 公务员管理科 李海滨

  区人保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尹玲玲

  联系方式:区国资委 010-69021740

  区委组织部 010-69046313

  区人保局 010-89038051

  71.挖掘一批基层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就业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支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岗位。

  牵头单位:区人保局、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科委、区卫健委、区财政局、中关村密云园

  联 系 人:区人保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尹玲玲

  区民政局 社区工作者事务中心 李涵凝

  联系方式:区人保局 010-89038051

  区民政局 010-69066916

  7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牵头单位:区人保局

  配合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人保局 就业促进科 赵小龙

  联系方式:010-69042124、010-89037309

  73.按北京市统一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工作。

  牵头单位:区人保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人保局 就业促进科 沙志林

  联系方式:010-69042124、010-89037309

  74.深化跨区对接和配套服务保障,进一步挖掘城市治理岗位资源,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

  牵头单位:区人保局

  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区人保局 就业促进科 沙志林

  劳服中心 王海如

  联系方式:就业促进科010-69042124

  劳服中心010-89038035

  75.加大宣传推荐,组织电商平台主动对接市场主体,积极促销农村时令果蔬。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贸促服务中心 陈晓爽

  联系方式:010-89089315

  76.扩充社区工作力量,临时招用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教育培训及零售等停工行业从业人员,兼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并给予适当补贴。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民政局 社区工作者事务中心 李涵凝

  联系方式: 010-69066916

  77.发挥共享用工平台作用,及时对接企业用工调剂需求,支持平台企业为餐饮、文旅、会展等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灵活用工岗位。

  牵头单位:区人保局

  配合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人保局 公服中心市场监测科 史瑞梅

  联系方式:010-89037667

  (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78.完成涉及密云区《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巩固完善“区自为战”“校自为战”“企自为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区教委、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经信局、区应急局、中关村密云园、首都经济大学密云分校等相关单位

  联 系 人:区卫健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王伯雅

  联系方式:010-61097079

  79.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快集中隔离设施、方舱医院、核酸检测设施、负压病房、发热门诊、急救站点、综合信息平台等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储备。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区卫健委 医政医管科 霍志新

  联系方式:010-89030828

  80.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3%左右。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物价科 贾昆鹏

  联系方式:010-69041636

  81.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密云调查队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物价科 贾昆鹏

  联系方式:010-69041636

  82.保障粮食安全,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根据市场形势启动粮食收购,确保市级下达的粮食、大豆、蔬菜播种面积。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区商务局 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李海燕

  联系方式:010-89089311

  83.落实中央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加快推动本区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清洁能源与产业科普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区科委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能源科 李佳

  联系方式:010-69048267

  84.深化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地质等方面安全事故,加强防汛风险排查消隐。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公路分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区消防支队、各镇街地区

  联 系 人:区应急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刘蕊

  联系方式:010-69083748

  85.开展自建房和老旧小区、农村危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配合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区住建委

  联系方式:010-69041658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北京市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关联内容
  关于实施《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23〕12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3年1月修订)的通知 京卫监督 〔2023〕 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药监发〔2023〕26号 
  关于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6号 
  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卫家庭〔2023〕20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 国卫办药政函〔2023〕318号 
  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 
  关于全市推广CHS-DRG复杂脊柱疾患或3节段及以上脊柱融合手术或翻修手术等病组实际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2023〕26号 
  关于新增及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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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疫情防控  稳定经济增长  实施  工作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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