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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 东政发〔2022〕8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关于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政发〔2022〕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东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持续强化助企纾困,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

  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微型、小型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按照愿退尽退原则尽快办理完毕。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立足纳税人视角,推出小微企业“退税减税概算器”,简单输入相关信息,自动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概算出减免税额,增强纳税人获得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

  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刘疆,64515609

  (二)社会保险费“应缓尽缓”

  2.落实国家及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缓缴申请只需办理一次,无需每月申请。通过微信公众号、小东说税专栏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辅导。(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金征缴科,刘仲洁,84038437;

  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刘巍,64515828

  (三)国有房租减免“即申即享”

  3.2022年对承租京内各类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如房屋所在地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疫情期间,东城区非国有产权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中关村东城园范围内的非国有产权的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为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科技等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由区政府给予补贴,整体疫情防控期间每个文化产业园区、每栋商务楼宇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成立东城区助企纾困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专班,协调督查政策落实,确保减免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东城园管委会、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文促中心、区投促中心、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方式:

  区国资委资产管理科,王玉,67196929(区属国企房屋租金减免);

  区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英瑞鹏,64153573(区属其他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东城园管委会企业处,朱莹,84011760(管理范围内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商务楼宇减免房租补贴);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张静,84032139;孙连海,84037325(管理范围内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减免房租补贴);

  区文促中心事业部,李燕、赵京延,64031118-2510(非国有产权文化产业园区减免租金补贴);

  区投促中心战略发展部,王楠,87160692(配合做好非国有产权商务楼宇减免租金补贴);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科,杜雪,87160670(工作专班组建及协调央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四)水电气“欠费不停供”

  4.加强对水、电、气供给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管。积极协调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燃气集团,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等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

  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科,方吉文,84086349;

  区城市管理委节水办,张海臻,67195686(用水);

  区城市管理委市政设施科,董小强,67168052(用电);

  区城市管理委能源管理科,史秋静,67183909(用气)

  (五)开行“融资纾困直通车”

  5.加大金融稳企纾困工作力度,对2022年通过驻区金融机构获得累计金额2000万元(含)以下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的贷款贴息和最高10万元的担保费补贴。扩大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力度,重点支持前期经营状况良好,因疫情导致资金困难,解决融资需求后可持续运营的中小微企业。落实“融资纾困直通车”工作,梳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并精准对接,提高贷款可得性和便利度。依托区属国有企业成立区融资担保机构,对接企业融资担保需求。(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委)

  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金融发展科,黄瑾,65258800-8641;

  区金融办金融工作协调科,吴晓萌,65258800-8640;

  区国资委财务预算科,王星华,67196910

  6.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简化申请手续、支持网上办理,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金融发展科,黄瑾,65258800-8641

  7.加大对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做好落地对接工作。建立软件信息服务业平台经济企业重点企业台账,协助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保险试点产品落地。(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区医保局规划待遇保障科,肖辉,89945292;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孔祥鑫,64009160;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金征缴科,刘仲洁,84038437

  (六)优化营商环境“接地气”

  8.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线上审批系统,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推动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服务系统建设,实现政策信息“无感推送”。提供企业登记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为新设企业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建立完善“一企一策”会商机制,针对疫情期间突发情况和特殊情况,综合运用电话指导、双向寄递、容缺受理、远程视频验证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企业登记难题。(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

  区政务服务局信息化科,李坤,65120127;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李婕,65289733

  9.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无法及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凭有效的北京市封管控文件,为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点对点协助办理许可延续的申请手续。因疫情影响导致的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为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示的企业开通“信用豁免申请”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杨力,64047806;

  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侯文静,87890862;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侯磊,84082729;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韩丽艳,84082938

  10.强化“服务包”机制,完善“紫金服务”管家团三级工作体系,各部门、各街道积极联系服务行业、辖区的企业,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走访服务制度,完善企业诉求动态解决机制,多措并举帮助企业复工达产。(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区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科,王静、王晓晔,87160663

  11.深入落实北京市新总部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总部企业的水平,稳定总部企业在区发展。(区商务局)

  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外资管理科,荆筱丹,67079167

  12.组织实施区科技计划项目、文化科技融合项目、应用场景项目、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等,加大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宣传,辅导企业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制定中关村东城园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园区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发展,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对接应用场景等方面加大扶持,加快培育一批上市企业、行业领军骨干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东城园管委会)

  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孙连海,84037325(组织实施项目);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张付晓,84039292(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宣传和申报);

  东城园管委会企业处,杨扬,59260100-608

  13.对新纳入上市后备库的专新特精企业34家分配服务管家,联合相关部门跟进企业发展需求,对其中拟上市的20家企业积极引导,利用北交所新建优势加快上市。(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金融服务科,陈忠瑶,65238593

  14.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在政府网站公布投诉邮箱和电话。配合市经信局工作,督促拖欠相关单位及时还款。区属国有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各类应付账款,接受社会监督,对中小企业提供的区属国有企业拖欠账款线索,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科,张付晓,84039292;赵伟芳,65258800-8644;

  区财政局企业科,赵斌,64153606;

  区国资委统计评价科,李睿,67196928;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协作科,蒋胜利,84018341

  15.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预算执行管理,大力压减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急需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预算科,盛凌,64154690

  16.加大公共采购倾斜力度,政府采购工程更多采用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房建市政工程采用招标方式的,满足最低资质等级要求即可参与,不得提高资质等级限制排斥中小企业参与投标。(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翟勤,64153647;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招标办,程贵学,65258800-8533

  17.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规定并足额缴交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联系方式:

  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李燕,67145361

  18.集中采购项目积极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完善的音视频及电子设备为进入平台的各类电子交易项目提供服务保障。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疫情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评标专家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进行评标。区政府采购项目全面落实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投标人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缴纳现金保证金的,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方式:

  区政务服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张小璐,65289937;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翟勤,64153647;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招标办,程贵学,65258800-8533

  二、着力打通关键环节,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19.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分区分级实施社会面防控措施,及时宣贯最新疫情防控指引,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员工防疫管理。倡导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建立闭环管理预案并指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桌面推演,提高“企自为战”能力,确保以最小成本、最少人员实现核心业务正常运行。依托“服务包”“12345企业热线”等工作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的经营发展困难,积极协调推动解决。(责任单位:区复工复产防疫组)

  联系方式:

  区复工复产防疫组办公室,李年春,87160700

  20.加强施工进度保障。将本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最新政策措施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建设项目,确保各建设项目应知尽知,用足用好。积极协调项目从业人员转场调配。督促项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施工进度不延后、质量不打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行业管理处,张磊,67170378

  21.健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在市级“白名单”基础上,有序将更多区级重点企业纳入“白名单”,健全完善沟通对接机制,及时了解企业闭环需求,做好企业闭环运行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复工复产防疫组)

  联系方式:

  区复工复产防疫组办公室,李年春,87160700

  22.加强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建材供应保障措施的宣传,专人负责汇集企业建材需求,协助企业办理运输通行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工程科,李司佳,67051105

  (二)加快布局重点领域产业链

  23.落实《东城区促进科技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在东城落地。为企业对接产业基金资源,支持企业落地东城。积极宣传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相关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地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方面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东城园管委会)

  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孔祥鑫,64009160(政策兑现、产业基金资源对接);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孙连海,84037325(京津冀);

  东城园管委会企业处,朱莹,84011760

  三、发挥优势企业作用,不断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

  (一)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4.支持科技和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畅通企业与城市管理、商圈、街道、社区等联系渠道,协助促成一批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家庭应用场景项目落地。支持企业申报市区两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参与新型算力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东城园管委会)

  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孔祥鑫,64009160(应用与需求对接);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赵阳,84037325(市区科技项目、深度合作);

  东城园管委会企业处,杨扬,59260100-608

  25.以信息技术赋能,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助力前门、崇文门、王府井、隆福寺、东直门五大商圈打造“互联网+”消费新模式,落地一批沉浸式、体验式应用新场景,提升零售氛围和智能技术应用。向企业宣传北京消费季中智惠北京板块,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北京数字经济体验周、北京信息消费节。宣传推广在线健身,推出线上健身指导,支持企业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加快推进居家生活和居家办公一体化发展。利用“戏剧东城”新媒体的传播效应,推进“戏剧+短视频”线上传播。(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孔祥鑫,64009160;

  区商务局流通管理科,赵屾屾、王珂,67079155;

  区体育局产业科,姜蕴航,64268535;

  区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宋景琳,67091096

  (二)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26.通过东城区投融资联盟对接社会资本,为拟开展股权融资的创新型企业搭建平台,联系驻区私募基金及投资机构对符合其投资方向的驻区创新型企业开展尽职调查,为支持企业壮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个性化服务。积极配合人行营业管理部开展优化科创企业票据再贴现专项产品“京创通”申请流程和使用条件相关工作。落实“文菁计划”政策资金,通过“投贷奖”“房租通”配套奖励、行业领军企业奖励、高成长型企业奖励和项目补助等方式,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东城园管委会、区文促中心)

  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金融协调科,易静,65258800-8639;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赵阳,84037325;

  东城园管委会产业处,宋慧,59260100-609;

  区文促中心产业部,戴悦,64031118-2510

  27.在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挖掘能够应用“首台套”、“首批次”、“首流片”等政策的项目。利用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带动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技术合同登记实施“全程网办”,通过便捷化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概念验证等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东城园管委会、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孙连海,84037325;张静,84032139;

  东城园管委会企业处,杨扬,59260100-608;

  区财政局税政科,孙晓琳,64153628

  28.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宣传和服务,将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北交所上市重点企业储备库,定期组织科技、金融等专家进行辅导,推动企业成长上市。发挥北京“文创板”平台作用,市区联合打造首个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服务中心,促进文化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财政支持资金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东城园管委会、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文促中心)

  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金融服务科,陈忠瑶,65238593;

  东城园管委会产业处,宋慧,59260100-609;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孙连海,84037325(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和服务);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张付晓,84039292(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宣传和服务);

  区文促中心投融资部,王馨,64031118-2510

  (三)以“两区”建设促进外资外贸发展

  29.动态梳理“两区”建设项目,实现全年新增120个项目的目标。定期梳理合同外资大项目,针对新增外资大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依托东城区稳外资工作专班,持续做好对企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北京市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相关政策,鼓励“专精特新”等高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及在自贸区注册的外贸企业,用好用足支持政策,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北京市商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三营业部沟通协作,大力宣传推广出口信保政策、北京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提高外贸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外贸企业纾困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移民局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总体工作部署,为“两区”建设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提供相关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区文促中心、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商务服务科,焦黎瞳,67079166(“两区”建设);

  区商务局外资管理科,荆筱丹,67079167(外资);

  区商务局外经外贸科,张玉婷,67079135(外贸);

  区投促中心项目促进部,于艳,87160682;

  区文促中心投融资部,王馨,64031118-2510;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田力斯,84081083

  30.积极落实针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登记注册企业的各项惠企政策。加强与示范区内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的对接。持续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相关政策宣传和专题培训,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和案例共享,推进政策实施。积极推介“专精特新”企业、高新企业参与服贸会、中关村论坛、进博会,为企业搭建更广阔的国际化市场。(责任单位:东城园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

  东城园管委会企业处,刘佳政,59260100-608;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李婕,65289733;

  区税务局所得税科,李敬玮,64515628;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张付晓,84039292(推介“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会展);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孙连海,84037325(推介高新企业参与会展)

  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有效投资力度

  (一)着力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31.强化重点工程投资关键支撑作用,集中力量推进实施东直门交通枢纽、望坛棚改等45个区级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及各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方式: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工程科,李司佳、崔扬,67051105;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实施科,申思,84210525;

  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陈丽帆,87160661

  32.东城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汽车电动化、核心智能汽车芯片、关键智能汽车器件、车载操作系统、高精度地图与定位等项目。推动文化科技融合、智慧城市管理等智慧应用场景建设,加快3-5个项目落地实施。按照市级工作任务,持续扩大5G基站覆盖范围,持续推进5G基站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推动国际数字健康应用创新中心一期项目施工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东城园管委会、)

  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孙连海,84037325(区科技计划、应用场景建设);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信息中心,何震,64031118-7108(5G建设);

  东城园管委会经分处,刘林,59260100-610

  33.落实市级制定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及“1+4”配套文件,合理引导街区功能混合、用地功能兼容和建筑功能转换,激发城市更新投资活力。根据市级出台危旧房改建政策及我区实际情况推动落实。按照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积极推动区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2022年拟新确认76个,新开工40个,新完工20个。(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

  联系方式: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王鑫,64047711-6324;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简易办,陈一鸣,64047711-6524;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实施科,申思,84210525

  34.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加大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围绕畅通重点功能区间交通联结、补齐城市内部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

  联系方式:

  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协调科,廉思文,87160680;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运行科,于滋涛,67059191

  (二)持续激发民间投资

  35.按照市级安排向社会公开推介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项目。研究区属国有资本投融资服务平台提升方案,支持平台公司提高资产总额,争取更高主体信用评级,提升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作用,积极承担区重点地块等项目融资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

  联系方式:

  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陈丽帆,87160661;

  区国资委财务预算科,王星华,67196910

  (三)提升投资项目落地效率

  36.加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加快办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社会投资低风险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时试行告知承诺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限时办结、自行打印电子证照,全程网上办理,一次不用跑。办理施工许可提交的材料精简为4项。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减少到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协调科,廉思文,87160680;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综合审批科,刘海青,65258800-8341;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行政审批科,何忠信,65258800-8442

  37.加速推进青龙胡同、西革新里项目、金鱼池二期西、前门东区等重点项目。年内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500套,望坛、宝华里项目回迁房全面开工,实现部分居民回迁。(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所有者权益科,崔雨萌,84062070;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保障房建设管理科,袁培,67177341

  38.进一步统筹专项债券等项目筹划储备工作,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专项债6月底前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商业银行对专项债券项目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

  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金融科,李书阳,64153569;

  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陈丽帆,87160661;

  区金融办金融发展科,黄瑾,65258800-8641

  39.联合市金融局出台《关于支持建设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集聚区的若干措施》,积极探索东城区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产业园区发行REITs的可行性,促进相关机构聚集。积极梳理区属国有企业基础资产,推动符合条件的资产以REITs项目发行上市。(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委)

  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金融发展科,陈天天,65258800-8643;

  区国资委财务预算科,王星华,67196910

  40.研究组建重大投资项目工作专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围绕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以及一横一纵等重点区域,年内谋划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处于报建审批阶段的重大储备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方式:

  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陈丽帆,87160661

  五、加快恢复大宗和新型消费,更大力度挖掘消费潜力

  (一)大力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

  41.做好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宣传辅导。设置申报专窗,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容缺办理服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

  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刘疆,64515609

  42.坚持“房住不炒”,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管控交易挂牌价格。严厉打击发布虚假房源、炒作“学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符合核心区控规的要求下,经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部分商办用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协调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建设,确保做到应开尽开;依法促进住宅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相关规定建设和移交,确保能够按时建设、按时移交。(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屋市场科,牛艳菊,64047711-6301;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保障房建设管理科,袁培,67177341;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建筑市场科,贾晓东,67187625

  43.贯彻落实市住建委《“散装散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指引》工作要求,开展全区“散装散建”从业人员“一登三查”工作,安全有序开放家庭装修施工,有效带动家装、家居和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物业科,严洁,64047711-6325

  (二)积极培育数字新消费

  44.落实市级制定实施促进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鼓励发展网络直播销售等促销新方式,做好市级项目资金初审工作。按照市级部署,新征集一批绿色节能消费券参与企业,推广智能产品的应用,开展智能办公、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推广和优惠促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规划科,高翔,67079127;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孔祥鑫,64009160

  (三)促进餐饮和文化体育娱乐消费回暖

  45.落实市级将餐饮(早餐)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的资金奖励政策,做好区级项目初审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规划科,高翔,67079127

  46.积极参与北京市第十届惠民文化消费季,联动驻区文创、演出、图书、影视、文旅、艺术等重点企业,开展文化消费促进行动。发挥东城区实体书店联盟作用,营造书香场景,策划举办多场文化活动,提升“书香之城”感知度和影响力,提振城市综合消费。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对驻区旅游企业开发的优质暑期青少年研学产品项目进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促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

  联系方式:

  区委宣传部文化科,张志刚,64031118-2513;

  区文促中心事业部,李燕,64031118-2510;

  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推广中心,康凯,67051630;

  区体育局产业科,姜蕴航,64268535

  六、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牢牢兜住社会民生底线

  (一)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

  47.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在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数量与招聘条件。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挖掘岗位需求,结合区管企业年轻人才“管培计划”,招聘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区属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实现一定比例增长。允许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招录具有一定专业资质的人员到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社会工作站任职。支持孵化器开展“双创”工作,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委、区民政局、东城园管委会)

  联系方式: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协调组,童光,64031118-2210;

  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组,王虹钧,64031118-2317;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冯丹,87091927;

  区国资委组织人事科,邢强,67196932;

  区民政局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科,李文鑫,87556002;

  东城园管委会企业处,朱莹,84011760

  48.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对于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服中心,杨磊,87091918

  49.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挖掘保安、保洁、公共物业等城市服务类岗位资源,优先安置农村劳动力就业;开发优质岗位资源,开展各类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向农村劳动力精准推送岗位信息。(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方平,87091900;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服中心就业服务科,卞静远,84038678

  50.指导督促区属国有商超市场、便民服务网点菜站等,积极对接对口支援地区农村时令蔬果,利用线上线下多重促销手段,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量。(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商务局)

  联系方式:

  区国资委办公室,杨璨,67196901;

  区商务局社区科,贾登文,67079110

  51.建立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开发优质岗位资源,不断提升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一系列就业服务水平。对接区级用工平台,积极为餐饮、文旅、会展等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灵活用工岗位。成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服中心就业服务科,卞静远,84038678;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李胜东,89945295

  (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52.巩固并持续开展重大传染病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将家庭医生和中医药未病特色优势相结合,开展中医预防性投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联系方式:

  区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张晓枫,64068351

  53.加大疫情防控有效投入,支持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相关工作。深入挖掘区属资源,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工作人员休整点储备工作。做好土建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劳务、防疫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公共卫生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社保科,郭琦,64153608(疫情防控投入);

  区财政局经济建设二科,陈浩,64153605(观察点、休整点储备);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行业管理处,张磊,67170378

  54.持续做好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引导多市场主体参与,形成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生活必需品保供机制。强化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适时启动保供稳价措施,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加强对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地区周边价格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强化教育引导,督促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价格秩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社区科,贾登文,67079110;

  区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科,王静,87160663;

  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科,方吉文,84084148

  55.按照市级部署做好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于7月份开始实施新的社会救助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社救科,邹黎,87556303

  5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通支队、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

  区应急局指导督查科,王慧,87928882;

  区交通支队安全监督管理大队,张建,68399346;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施工科,郗颖,64047711-6218;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屋安全科,李海涛,64043145;

  区城市管理委应急管理科,曹静,67073622;

  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五处,张龄玉,67189119-6620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北京市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已享受《北京市东城区关于落实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22〕7号)相关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关联内容
  关于实施《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23〕12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3年1月修订)的通知 京卫监督 〔2023〕 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药监发〔2023〕26号 
  关于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6号 
  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卫家庭〔2023〕20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 国卫办药政函〔2023〕318号 
  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 
  关于全市推广CHS-DRG复杂脊柱疾患或3节段及以上脊柱融合手术或翻修手术等病组实际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202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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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疫情防控  稳定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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