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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10/9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经市委同意,现将《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首都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及其相关分工方案,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北京是特大型缺水城市,节约用水是保障首都水安全的根本之策。多年来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节水优先、量水发展逐步得到落实,2019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到11.78立方米、7.07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47,用水效率与效益显著提升,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南水北调工程通水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水资源短缺的局面,但水资源供需矛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水资源短缺仍将是我市必须长期面对的基本市情水情,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战略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大力推进生活、农业、工业、园林绿化、公共服务等领域节水,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城市发展原则,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大力实施节水行动,有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营造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政策、制度和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科学用水,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把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开文明之风、创时代之作。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社会共治。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做到“三管齐下、五个杜绝、三个精准”,建立节约用水奖励制度及浪费用水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动员全社会开展深入、持久、自觉的节水行动。

  行业约束,科技支撑。各行业要强化行业约束,加强用水管控,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推动建立节水型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机制,推动市场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节水型区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全市新水用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均降低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0%和2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持在0.75以上。

  到2035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成,构建完善的水价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良性自我运行的节水内生动力机制,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市新水用量控制在40亿立方米以内,主要节水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相适应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健全分区域、分行业的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明确节水主体责任,强化用水管理。削减地下水开采量,限期置换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实现采补平衡。建立和完善本市主要工业产品、生活服务业和农作物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节水“三同时”、取水许可等制度。科学制定全市年度用水计划,并逐级分解下达到区、乡镇(街道)、村庄(社区)。根据年度用水计划、相关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水单位的生活、生产经营需要,核定下达用水指标到用水单位,严格落实“单月预警、双月考核”及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用水计划和用水效率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用水分析制度,每半年对用水量增长较大或超出用水计划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用水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继续将用水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到2020年,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农业节水增效

  4.大力推进节水灌溉。按照“细定地、严管井、上设施、增农艺、统收费、节有奖”原则,继续发展“两田一园”高效节水灌溉。

  5.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积极组织耐旱、节水、优质、高效作物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发展旱作雨养农业和实施休耕轮作。探索农艺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农机深松、高效智能灌溉等节水技术,示范带动农业节水技术水平。

  6.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渔业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等养殖技术。

  (三)公共服务降损

  7.提升公共服务领域用水效率。推动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交通客运站、综合性购物中心、星级宾馆、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带头使用节水产品,逐步实现节水器具“全覆盖”,主要用水部位张贴节水宣传标识,发挥行业特点主动开展节水宣传。

  8.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继续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全面推广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DMA)、用水户分用途计量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健全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有效降低管网漏损。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10%以内。

  9.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强对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滑雪场、洗涤等行业用水的监管力度,从严控制用水计划。洗车、高尔夫球场等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四)绿化节水限额

  10.推进园林绿化精细化用水管理。加强对公共绿地、园地、林地、湿地等园林绿化的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园林绿化详细名录,将用水计划指标落实到管理单位,配套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加快实现用水“全计量”、“全收费”,严控用水计划。园林绿化选用耐旱、节水、环境适应能力强的树木、花草品种,因地制宜建设微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

  11.加大园林绿化非常规水利用。加大再生水、雨洪水、河湖水利用的推广力度,加强集雨型绿地建设,研究利用绿地、林地等地下空间建设雨水、再生水灌溉储水池的可行性,园林绿化用水逐步退出自来水及地下水灌溉。

  (五)工业节水减排

  1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推进退出一般性制造产业。

  1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取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强对工业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的量化监督考核,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要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14.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新建企业和园区要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优化集成,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加快推动“三城一区”节水标杆园区创建。

  (六)建筑节水控量

  15.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管理。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非常规水利用,制定工程节水和水资源利用措施。建立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水资源浪费行为,依法处罚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16.严格限制施工降水。积极采取帷幕隔水等新技术、新工艺,限制建筑工程施工降水,确需降水的应编制施工降水方案、地下水回补及利用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并取得排水许可后方可实施,降水阶段排出的地下水应按规定交纳水资源税。

  (七)教育节水引导

  17.强化校园节水文化培育。坚持教育先行,学校要将节水纳入幼儿园及大中小学教育范畴,加强市情水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开展节水宣传,引领带动家庭及全社会节约用水。鼓励建立节水社团,推选“节水大使”,开展暑期节水社会实践等活动。

  18.创新高校综合节水模式。充分发挥高校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等创新活动,推广合同节水新模式,有效提升学校节水水平,并对全社会节水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八)非常规水挖潜

  19.提升再生水及雨水利用水平。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的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因地制宜完善再生水管网及加水站点、雨水集蓄利用等基础设施。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环境用水和其他市政杂用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或者雨水,不得使用自来水。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到2022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20.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策略,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实现降雨70%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2年,3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实现降雨70%就地消纳和利用。

  (九)节水载体创建

  21.开展节水型区复验。在全市16个区全部完成节水型区创建的基础上,建立“一年一评估、三年一复验”的动态管理机制,科学优化节水型区建设指标,抓好节水型区复验监管工作。

  22.加强节水型村庄(社区)创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推动用水计量收费。到2022年,节水型村庄(社区)覆盖率达到40%。

  23.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统筹建立中央驻京单位、部队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节水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加大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力度,树立一批节水典型并进行示范推广。2021年底前,全市水务系统机关及事业单位、供排水企业率先完成节水型行业创建;到2022年,所有市直机关及60%以上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70%普通高等学校建成节水型高校。

  (十)科技创新引领

  24.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依托首都科技人才优势,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瞄准世界先进技术,重点加强取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用水过程智能管控、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智能监测、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设备研发。

  25.促进节水技术推广。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26.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加强与节水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相关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节水技术水平。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服务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两田一园”高效节水相关政策,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及节水考核奖励机制。适时调整再生水价格,鼓励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

  2.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全面实施在线计量管理,完善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平台,用水量统计分析到乡镇(街道)和村庄(社区)。实施计量设施量值溯源管理,保障计量数据准确。

  3.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用水审计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进一步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4.健全节水标准体系。按照“统一部署、行业牵头、统筹发布”的工作思路,建立由水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的节水标准制修订机制,根据用水总量控制与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百项节水标准工程”,构建覆盖服务业、工业、农业、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先进用水定额和满足节水基础管理、节水评价的节水标准体系。

  (二)市场机制创新

  5.落实水效标识管理。落实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强化市场监督,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对水效标识不实的厂家,依法查处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

  6.实施水效领跑。积极引导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和公共机构参与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按照国家要求做好相关领域水效领跑者申报、初评工作,加快推出水效领跑者企业和公共机构典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将节水作为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与“河长制”的重要内容。各区委、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节水工作负总责,按照“管理生产必须管节水、管理行业必须管节水、管理城市运行必须管节水”的要求,分别制定节水行动措施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推动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力争2022年出台《北京市节约用水条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节水执法力度。

  (三)加大节水投入。建立节水投资保障机制,将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节水工作纳入部门预算安排。充分利用国家节水、节能、环保补贴政策,并通过合同节水、PPP等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争取更多的资金、资本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健全节水奖励机制。在节水型区建设、节水载体创建、农业“两田一园”节水、水效领跑等方面,建立节水奖励机制,针对用水单位节水情况建立具体奖励措施,并对节水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提升节水意识。各区委、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在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人流密集场所大力开展节水宣传,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要广泛倡导节水护水绿色生活理念,扩大宣传能见度和影响力,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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