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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规划的通知 首环建管办〔2022〕42号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规划的通知

首环建管办〔2022〕42号

  目 录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回顾及“十四五”时期形势分析

一、环境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二、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三、城市环境秩序不断提升

四、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圆满顺利

五、“十四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形势分析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升首都城乡环境综合保障能力

二、着力构建彰显首都特色的市容环境

三、科学配置城乡环境建设资源

四、提升环境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五、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二、加强依法治理

三、加强资金投入

四、加强科技赋能

五、加强宣传引导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回顾及“十四五”时期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以做好“四个服务”为基本职责,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为主要战略,以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式、开拓工作局面,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建设和管理,细化优化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环境保障任务,城乡环境水平稳步提高,首都环境呈现新的面貌。

一、环境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统筹协调机制高效顺畅

  2017年6月,市委市政府将议事协调机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调整更名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原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基础上,将供热、供水、排水、燃气、环卫、绿化、道路等市属企业单位纳入成员单位,实行统筹归口协调。日常办公机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仍设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调整后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由过去一般性议事协调机构转变为集重大决策、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工作平台,突出建设与管理并重,利于最大限度地协调解决城市环境建设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便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确保城市环境管理和城市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2019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发〔2019〕1号),聚焦精治、共治、法治,提出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精细化管理体系,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的工作要求。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积极研究落实相关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和突破口,聚焦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围绕工作机制、工作手段、工作标准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

  (三)城市网格化管理效率大幅提高

  完善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初步建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市、区平台建设,实现全市16区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1+16+33+N”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完善网格化平台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城市管理微循环工作机制、与各专业部门的协调处置机制,网格化平台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四)基层环境管理持续深化

  持续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市全面推行落实街巷长制、河长制、双段长制、小巷管家等一系列创新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充分调动部门、街道(乡镇)、社会单位、居民等各方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城市治理的新局面。

  (五)督查考评体系更加完善

  不断完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评体系,将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编制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推进相关重点任务落实。

  加强对各区环境建设的考核评价,坚持“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制度,坚持开展月检查,定期抽查环境问题点位,整治市级台账问题5.7万余个,将检查情况通报至各区,表扬先进。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并通过主要媒体公布检查结果。

  进一步健全社会评价体系及公众参与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畅通政府、市民共治管理互动渠道,引导多元共治,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化、日常化、长效化。

二、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一)背街小巷精细化整治提升成效显著

  制定《首都核心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年(2017-2019年)行动方案》,围绕“十无一创建”,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并拓展到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完成3123条背街小巷环境改造提升;2020年初,制定《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开展新一轮次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群众身边环境显著改善,涌现出一批具有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文明街巷,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二)薄弱地区综合治理取得突破进展

  持续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基础设施滞后、生活垃圾堆积、人口大量聚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以挂账督办方式,通过疏解人口、排查隐患、改善环境、增加设施、加强管理等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城乡结合部长期存在的环境脏乱、秩序混乱问题。

  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组织落实农村街坊路保洁、垃圾治理、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厕所革命”、路灯照明维护更新、牌匾标识规范治理7项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市99%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完成162处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累计完成150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农村三类及以上公厕比例达到90%以上,其他相关环境工作也取得成效,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重点区域环境建设成果明显

  持续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老城整体保护工作。实施重点大街、重点胡同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开展了南池子大街、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等故宫周边区域的环境整治提升。

  精细组织长安街环境景观提升。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遵循长安街“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编制了长安街景观提升设计导则与公共服务设施图集,突出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符号套系化设计,围绕建筑物外立面、城市家具、绿化景观、标识系统、市政设施、景观照明、道路及附属设施、广告牌匾8个方面,全面开展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东起通州区通济路,西至门头沟区三石路)环境景观提升,“神州第一街”景观环境得到大幅提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规定》,建立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三山五园”地区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围绕香山周边及重要道路(香山路、黑山扈路、厢红旗路、厢红旗西路、玉峰路等)沿线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外立面粉饰、牌匾标识规范、绿化景观提升、道路修复、架空线入地等工作,环境面貌显著提升。

  推进城市副中心及连接线环境建设。实施城市副中心生态园林建设及平原造林工程,开展行政办公区周边、北京环球影城周边、运河商务区周边、广渠路沿线等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景观面貌持续提升。

  推进高快速路沿线环境整治。完成京通快速路、京藏高速、京承高速等多条高快速路及国道环境整治,道路周边环境持续改善。

  开展京哈铁路、京沪高铁、京广高铁、京津城际、市郊铁路等1396公里铁路沿线两侧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设,清理残墙断壁,治理违规经营、违规广告牌匾、违规垃圾渣土堆放、违规废品堆放、违规施工围挡,打捞河塘漂浮物、白色污染物,建设整洁、绿色、安全的铁路走廊。

  (四)公共服务设施治理有序推进

  城市道路公共设施治理稳步推进。开展全市道路空间、街巷胡同、广场的各类设施治理,全市城市道路和广场的设施实现“八无一减”。建立设施样式图集,规范设施容貌式样。深入推进道路公共设施二维码管理,完成城六区和其他区建成区1000余条主要道路,近10万件设施上码。

  持续开展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规范治理。推进《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修订颁布《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北京市商业街区店铺招牌设置规范(试行)》。制定《北京市建筑物牌匾标识设置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规范设置牌匾标识,论证设置方案4500余件,提质2.8万余块。持续开展违规治理,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规范治理违规户外广告牌匾4.8万余块;组织开展电子显示屏、天际线专项治理行动,完成治理违规电子屏1.5万块、规范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2.8万块。强化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预警,迅速响应,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不断完善照明体系建设。完成长安街沿线、颐和园、奥林匹克塔、大运河、雁栖湖等重点区域景观照明提升工程,提升夜间景观环境品质。有序推进二环路、三环路立交桥景观照明体系建设工作,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环路夜间景观。编制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城市照明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照明设计导则,提高城市副中心照明管理水平。启动大运河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采用节能环保技术,推进城市照明节能减排。开展“有路无灯”治理、复合型路灯杆试点和中心城区道路照明设施消隐整改工作,城市道路照明品质持续改善。

  扎实推进架空线入地工作。全面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重要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副中心、冬奥场馆周边、“三山五园”地区、京藏高速、首都机场高速等重点地区及沿线架空线入地工程,其他地区按照“具备入地条件的实施入地,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先进行规范梳理”的原则,累计实施各类架空线入地及规范梳理1400多公里,拔除各类线杆3.5万根,有效解决架空线设置无序、影响市容景观、安全隐患等问题。启动中南海、故宫周边,以及长安街、中轴线沿线等重点区域电力箱体“隐形化、小型化、景观化”治理,完成雍和宫大街“多杆合一”试点工作。

  (五)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稳步向好

  修订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立市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统筹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开展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重点在中央国家机关、市直机关、区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2017-2020年在全市333个街道(乡镇)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覆盖范围达99%。

  推动餐饮单位厨余垃圾规范管理,严格台账管理,明确处理去向,加强督导和日常检查,每半年更新餐饮单位基础台账,形成长效机制。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完善社区交投点、街道中转站和区级分拣中心的三级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推动“两网融合”,推进可回收物回收市场化进程,鼓励社会企业参与。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全市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到99%,完成150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门头沟、怀柔、延庆、大兴、平谷区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创建。

三、城市环境秩序不断提升

  (一)综合整治能力显著提高

  全方位加强环境秩序整治,共立案处罚各类违法行为116万起。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18类占道经营行为57.4万起,整治全市3444处脏乱点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部达到动态清零标准;积极服务城市空间腾退、产业转型升级、城市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拆除违法建设近2亿平方米。坚持接诉即办和主动治理相结合,查处非法运营、停车管理、私设地桩地锁、非法小广告、夜间施工扰民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累计办理热线诉求209万件,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合执法、联动惩戒、督察督办、通报反馈、考核评价、争议协调、信息共享、调查研究”等九项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了环境秩序整治合力。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实现了“一街道(乡镇)一队”,一线执法人员达到90%以上,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执法职权下放,向街道(乡镇)下放431项职权,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职责清单,基层综合执法能力持续提升。

四、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圆满顺利

  完成“一带一路”高峰论坛、G20峰会、上合组织峰会、中非合作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世园会、服贸会等重大会议活动,以及全国“两会”、国庆、春节等重大会议和节庆活动的环境保障工作。

  以重大会议活动为契机,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有效集中力量和资源,高效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城市景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运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环境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五、“十四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实现预期工作目标,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与首都构建高质量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不匹配,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还未完全适应,与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的新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一)问题与挑战

  环境建设管理统筹力度不够。集中力量破解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街区环境建设格调趋同单一,特色不突出,分区分类管理不够;长效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公众环境主体意识有待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局面尚未完全形成。

  精细化管理水平亟需提高。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部分规范和标准更新不够及时;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预警预测、科学决策等相关支持系统建设薄弱,“一网统管”尚未实现。

  城乡区域环境发展不平衡。环境基础设施区域间布局不均衡,部分薄弱地区环境设施不足;农村与城市,建成区与新区,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在环境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管理资源方面尚存在落差;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中心城区部分街巷及老旧小区环境设施承载力不足,景观提升美化、长效管理存在短板。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正值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的举办,为城市发展带来新契机、新动力,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期。应紧紧把握这一机遇,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树立全球视野,坚持国际一流标准和首善标准,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眼解决问题,着眼高质量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推进城乡环境水平稳步提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为依据,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统领,落实精治、共治、法治要求,统筹城乡环境协调发展,持续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大力提升环境建设品质,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强化“四个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加强环境建设管理,为首都功能优化提升提供有利的支撑和保证,为中央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以及各类重大会议、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环境支持与保障。

  坚持首善标准。对标国际一流城市,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北京实际,高标准规划建设首都功能核心区,展现大国首都环境新形象。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建设品质,推动城乡环境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城市总规、控规和分区规划对城市各区域的发展要求,坚持补短板、促均衡,客观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探索解决城市环境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逐步消除城市环境中的痼疾顽症。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民需求,将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改善群众身边环境,使城乡环境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坚持绿色低碳。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突出节能、节材和碳中和理念,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智能互动、灵活调节水平和运行效率,促进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多元共治。发挥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的主体作用,鼓励参与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畅通参与城市环境治理渠道,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提升市民对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的满意度。

三、规划目标

  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结合首都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和生态特点,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的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和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的新期待、新需求。

  环境保障能力更加系统、高效。坚持大事引领,着眼未来五年国家和北京市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统筹布局环境建设发展方向,完善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环境保障机制,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会议活动做好全方位的环境保障。

  环境建设布局更加均衡、优质。高水平规划、建设、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进一步提高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环境水平。统筹全市环境建设任务,打造一流的政务区环境,保障国家政务活动安全;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强化老城风貌塑造,改善老城人居环境;加强城乡结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补齐环境设施短板。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不断增加首都环境承载力。

  环境管理水平更加精细、完善。全面提升首都环境建设统筹协调水平,加强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精细化布局,落实“三治”“五化”,提升城市精治、共治、法治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网格基础建设,汇聚城市管理数据,实现市域范围管理全覆盖,建立横向联结城市运行领域相关部门和行业,纵向贯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调度指挥和监督考评体系,为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奠定基础;持续推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化、检查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1+3”考核评价体系,有序推动全市“门前三包”常态化管理工作,健全城市管理公众评价机制,完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管理主要任务

  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发〔2019〕1号)等文件,梳理“十四五”时期重大任务和重点专项工作,针对环境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各项环境建设管理工作。

一、持续提升首都城乡环境综合保障能力

  (一)人居环境保障

  1.加快街区更新环境整治提升

  树牢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围绕城市功能再造、空间重塑、公共产品提供、人居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复兴、商业业态提升、生态环境修复等,结合老旧小区、老旧楼宇、平房院落、老旧厂房改造,加强街区统筹,持续开展街区更新。紧扣“七有”要求、“五性”需求,全面梳理街区内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系统、绿地系统、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优化城市家具配置,推动市政设施小型化、隐形化、一体化,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老旧管线更新改造,补齐公用服务短板。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街区空间减量提质,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和舒适度,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建设美好人居环境。发挥“吹哨报到”、接诉即办、责任规划师等制度作用,鼓励居民、各类业主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在城市更新中发挥主体主责作用,探索将城市更新纳入基层治理的有效方式,提升城市管理共治水平。

  2.深化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成果

  持续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消除城市环境管理短板弱项,改善群众身边环境,提升城市精治、共治、法治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十无五好”标准,推进新一轮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三年(2020-2022年)行动,完成4287条背街小巷整治。强化与城市更新、“疏解整治促提升”相结合,统筹街巷空间和风貌管控,实施综合整治、品质提升和功能优化,着力打造精品宜居街巷。2023-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推动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走向片区,完善精细化标准规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浓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实现街巷市容整洁、特色鲜明、环境宜居、文明有序。

  3.推进老旧小区及平房区环境改善提升

  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2000年前建成老旧小区(3949个)和连片平房区的有机更新,治理私搭乱建等环境突出问题,在有条件的小区对市政管线进行改造。推进“美丽院落”整治,改善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引入如厕设施,先行开展适老化改造,完善上下水等基本设施,着力解决居民关心的停车、绿化、休闲、公益设施等问题,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品质,让平房区居民过上现代生活。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广“劲松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关注居民意愿,推进老旧小区共治共享。强化央地联动,共同做好央产小区治理工作。

  4.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建设

  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补齐环境设施短板,加大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加大违法建设的综合整治和管控力度。加强环境秩序管控,全面清脏治乱。推动实现城乡结合部减量提质增绿,推进第一、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环境建设,坚持违法建设精准拆除与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并重,紧密结合“留白增绿”“腾退还绿”、公共服务设施“查漏补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等推进拆违腾退空间优化提升。

  持续优化“回天地区”环境品质。深化“回天有我”创新治理模式,推动街区风貌改善、街区空间管控,有效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效率,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城市修补更新典范、大型社区治理样本。

  5.促进农村地区环境建设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完善提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规范设置垃圾堆放点、转运站等,在解决存量垃圾、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垃圾脏乱点等问题的基础上,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和农村户外广告,开展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维护梳理整治,推进绿化美化,建设农村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改善村容村貌。

  6.实施人员密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对医院、学校、重要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出入口、公园及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及市场、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秩序管控,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分析不同区域功能需求,补齐市政和环境设施短板,优化提升环境建设水平。

  (二)重大活动服务保障

  1.巩固拓展冬奥环境建设成果

  聚焦冬奥遗产战略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冬奥遗产作用,促进冬奥场馆、重要联络线及群众身边环境整治成果融入区域建设,实现环境整治成果的可持续共享。突出冬奥遗产传承和转化,扎实做好环境建设成果的日常管理维护,特别是对带有示范效应的亮点项目,要持续释放冬奥环境建设“红利”,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实现长期的社会收益。

  2.统筹开展重大会议活动和节日环境保障

  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环境保障和景观布置工作。

  以党的二十大环境保障为主线,切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党和国家重大会议活动,以及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环境保障,在全市主要大街和活动举办地周边、活动联络线等主要区位,对公共设施、建筑界面、绿化植被等进行美化提升。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景观布置,营造活动氛围和节日氛围,展现大气、优美的国际一流城市景观效果。

  (三)重要区域环境整治提升

  1.三条文化带及周边

  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及周边区域环境优化提质。加强重点片区疏解与整治提升,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强化历史风貌特征。

  2.中轴线及周边

  稳步推进中轴线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重点落实钟鼓楼、万宁桥、正阳门、天桥等节点的整治提升及永定门节点的文化展示,保护中轴线传统风貌,为中轴线、天坛遗产扩展项目(明清皇家坛庙建筑群)提供环境支撑。

  3.世界文化遗产周边

  加强对长城、北京故宫、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颐和园、天坛、明十三陵、大运河等七处世界遗产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严格落实世界遗产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地修复生态环境,高标准建设环境配套设施,展现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魅力。

  4.“三山五园”区域

  持续开展“三山五园”区域环境整治,深挖传统历史文化与新兴文化交融复合的环境特色,保护山水格局与传统风貌,彰显要素特色,重点加强生态修复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展现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的人文底蕴,实现区域环境景观和城市功能全面提升。

  5.重大国际活动区域

  完善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环境保障机制,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服贸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等重要国际交往活动相关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与景观提升,全方位做好会议活动的环境保障。会议、活动期间,围绕主要活动场所周边及联络线开展景观布置,突出简约大气,配合活动主题,烘托活动氛围。

  加快国家会议中心二期、亚投行总部、雁栖湖国际会都扩容、东部使馆区等项目周边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家对外交往活动空间的环境建设品质。

  6.重点消费中心周边

  进一步提升故宫-王府井-隆福寺商圈,琉璃厂、前门商圈,西单、金融街商圈,国贸商圈等重点商圈周边环境质量,开展公共空间重塑和环境设施提升,打造高水平的国际消费地标,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7.“三城一区”

  围绕“五子联动”,加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昌平未来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环境建设,发挥区域优势,突出“生态宜居、科技创新”,为科技创新重点区域提供环境保障。

  8.重点视廊两侧

  结合市域内铁路、地铁、高快速路建设,做好新建线路和既有线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重点视廊两侧环境面貌。根据途经的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浅山区、山区等不同环境特点,着重整治站区、景区周边及人员密集区域环境,全面治脏治乱,整治提升第五立面环境品质,呈现整洁、优美的铁路沿线景观。

  9.交通枢纽周边

  配合国家铁路车站配套交通枢纽(丰台火车站、北京朝阳站、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等)、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望京西站、东夏园站、苹果园站、北京环球影城北站等)、公路客运枢纽、大型货运枢纽(大兴国际机场物流园区、京平公转铁综合物流枢纽等)等建设,全面推进各类交通枢纽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营造整洁优美、服务优质、秩序良好的城市交通枢纽环境。

  10.河湖水系周边

  加强城市主要河湖水系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流域治理和生态修复。进一步加大内外护城河畔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维护。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依托北运河、潮白河、温榆河等重点水系,挖掘诠释运河文化符号,统筹区域整体景观风貌,打造便利可达的亲水休闲景观带。推进清河、凉水河、通惠河滨水慢行系统试点工作,完善服务设施,在城市河湖周边合理设置公共厕所、垃圾桶、指示牌等便民设施,满足市民休闲、娱乐、观赏、体验等多样化需求。

二、着力构建彰显首都特色的市容环境

  (一)优化改善城市公共空间品质

  1.规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

  修订《城市公共空间公服设施管理办法》《城市公共空间公服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建立公服设施全过程管控机制,从设置目的、样式审定、点位规划、组织建设、维护更新、日常监管到淘汰退出等环节加强全生命周期管控,推动公服设施城市二维码规范应用,落实设施动态精细化管理分区分级处置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服设施动态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设施“安全性、功能性、景观性”和谐统一。

  坚持规范减量原则,持续推进公服设施规范治理,拆除闲置废弃、违规设施及影响安全通行的设施,逐步将各类设施有序布设在道路设施带中,畅通人行道空间。持续推进箱体“三化”“多杆合一”治理,推动大体量设施推广进门店、进社区,加强对现有设施空间与功能整合,加大道路两侧、桥下空间、地铁出入口周边公服设施和围挡治理力度,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2.促进户外广告规范提质

  全面落实《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户外广告依规划设置、牌匾标识依规范设置、标语宣传品依许可设置”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标准规范,形成以《条例》为核心的制度标准体系;立足首都战略定位,正确处理“都”与“城”的关系,以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体系,2024年实现城市建成区规划全覆盖,有效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广应用并持续完善户外广告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实现设施规划、设置、管理信息在市区街之间、政企之间全面共享,服务管理高效便捷;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开展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极端天气防范措施,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严查违法违规设施,实现动态清零,持续净化城市公共空间。

  3.提升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服务水平

  强化城市道路照明治理,解决城市道路无路灯问题,逐步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照明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景观照明品质,丰富景观照明层次,优化景观照明体系;深入挖掘首都功能核心区历史文化内涵,提升景观照明文化品位,彰显古都风貌。分主题、分层次打造多类型夜间活动场所照明,刺激“夜经济”增长,提升城市夜间活力。贯彻“双碳”战略,推进城市照明节能减排,实施“暗天空”保护,有效控制光污染,营造绿色宜居的夜间光环境。健全完善城市照明体制机制、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逐步推进城市照明智能化管控体系建设。

  到2025年,城市道路照明应建尽建、应亮尽亮;城市照明诉求问题动态清零,解决率、满意率稳步提升。建立健全城市照明统筹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

  4.推进架空线入地及规范梳理

  按照“应入尽入、以拔杆为准”原则,推进全市架空线入地工作,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景观水平。到202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重点背街小巷、城市副中心老城地区主次干路以及重大活动保障区域周边街巷道路全部实现电力架空线入地;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内主次干路全部实现通信架空线入地;生态涵养区、平原新城地区与重大活动保障、城市更新、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道路改扩建(大修)等项目同步实现架空线入地或规范梳理。

  修订《北京市架空线管理若干规定》,压实属地街道(乡镇)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设置架空线处罚力度,巩固治理成果,落实长效管理,实现精治、共治、法治,确保架空线入地实施一片、干净一片。

  5.严格城市天际线、城市第五立面管控

  整体保护和塑造长安街、通惠河等重要街道、河道沿线城市天际线,加强北京商务中心区、城市副中心、颐和园、雁栖湖等城市重要功能区、城市节点、风景区周边城市天际线管控,塑造特色鲜明、错落有致、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

  构建良好城市景观远眺系统,塑造整洁有序的第五立面空间秩序。与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相结合,通过建筑屋顶美化与有序整理、城市绿化补充与修饰等手段,重点管控好老城区、重点视廊区域、机场起降区域的第五立面环境。

  6。加快充电服务设施建设

  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公用充电桩布局。构建以居住区、办公区为主,社会公用快速补电为辅的设施网络,“十四五”末期,平原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核心区小于0.9公里。

  建设居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充电,力争2023年前,基本实现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全覆盖,保障市民群众充电安全。

  (二)稳步增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

  1.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确保城市重点区域环境干净整洁,着力改善街巷胡同、人流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改变脏乱面貌。持续开展高快速路沿线、桥下空间、地铁站出入口、公交场站、河湖沟渠及沿岸、公共绿地、施工工地等难点区域环境卫生问题治理。

  以道路清扫保洁效果为导向,提高环卫作业水平和新工艺作业覆盖率。到2025年,城市道路车行道机械化(组合)作业率提升到97%。完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全过程管控措施,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

  2.加快环卫设施建设

  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纳入《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大兴、顺义、平谷二期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处理能力。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3.1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5%以上,资源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

  全面提升公厕管护水平,完善公厕管理有关规范标准,到2025年,城市公厕等级达标率达到99%。实施公厕城乡统筹管理、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厕达标改造,提升农村公厕服务品质。建立公厕管理智慧查询体系,提供便捷查询服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厕管理。

  4.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关键小事”

  紧抓“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三个关键,持续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北京模式,强化基层治理,推动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提升。到2025年,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参与率达到95%、自主投放准确率稳定在90%以上,垃圾分类成为全市市民群众自觉行动。

三、科学配置城乡环境建设资源

  (一)首都功能核心区

  首都功能核心区是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也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

  打造一流中央政务区环境,保障国家政务活动安全、高效、有序运行。重点保障天安门、中南海、钓鱼台及其他传统国事活动区周边环境和秩序。

  继承传统城市中轴线和长安街形成的两轴格局,严格管控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景观,推进长安街南北纵深1公里环境提升工作,形成连续开放的长安绿带。加快推进中轴线沿线环境整体提升,为中轴线申遗提供环境支撑。

  保护老城肌理和格局,强化各类重要道路及历史地标区域场所感。依托德胜门箭楼、古观象台、内城东南角楼、外城东南角楼、明城墙遗址等若干重要节点,开展二环路沿线环境景观提升,完善绿地体系和亲水廊道,建设城墙遗址公园环,形成历史人文遗迹和现代化首都风貌的景观环线。推动平安大街、朝阜路、前三门大街、两广路、东单北大街一线、西单北大街一线环境景观提升,完善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传承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建设“四横两纵”高品质内环路景观。

  强化老城风貌塑造,改善老城人居环境,在整体保护老城肌理和格局的前提下,通过建筑顶部绿化美化、街区绿化补充等形式,塑造肌理清晰、整洁有序的老城第五立面空间秩序。老城外立面整治粉饰保持传统青灰色房屋色调。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环境更新模式,对老城内胡同、平房区、四合院实施环境有机更新。以小微空间改造为载体,保留院落原有部件,拆除院内私搭乱建,扩大公共空间,开展精细化保护、修缮性改造,形成整体连片规模效应,恢复街巷胡同历史风貌,恢复老城记忆,焕发老城活力。

  (二)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集中承载地区,是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地区,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主要地区。要加强重点区域环境优化提质,展现鲜明区域特色,带动周边地区环境高水平建设。

  二环路以外的德胜门外、西直门外、复兴门外、广安门外、广渠门外、东直门外和安定门外8个片区,疏解非首都功能同时,严控疏解腾退空间,完善公共绿地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加大环境整治和环境管理力度,提高市民宜居水平。着力开展北京站、东直门、西直门、永定门等交通枢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城市门户。

  海淀、石景山区环境建设,结合自然山水及历史遗产资源,推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产业园区创意融合,发挥中关村及新首钢园区的创新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展现生态宜居、科技创新的区域环境特色。

  朝阳区东北部地区以北京商务中心区、使馆区、奥林匹克中心区等为引领,推动第四使馆区、大望京区域环境的高标准规划建设,集中展现多样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环境面貌。

  丰台、朝阳区南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完善丽泽金融商务区区域环境配套,借助南苑机场搬迁、南中轴及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等契机,加强南苑-大红门地区功能疏解,融合多元化城市综合发展需要,形成富有活力的首都文化商务新区环境面貌。

  (三)北京城市副中心

  北京城市副中心作为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是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围绕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空间结构需求,塑造京华风范、运河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市风貌,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155平方公里城市副中心环境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区。带动外围控制区,即通州区全区906平方公里整体环境品质提升,进而带动廊坊北三县地区环境协同发展。

  持续开展58.5平方公里老城“双修”相关环境建设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做好“家园中心”建设,强化人文特色,持续提升城市副中心老城区公共空间内涵品质。开展架空线入地、背街小巷精细化整治提升、建筑外立面改造等专项提升工程,着力打造美丽街区,推动新、老城区在城市管理、功能建设等各方面的有机融合。

  加强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三庙一塔”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推进长安街延伸至城市副中心的景观大道建设及广渠路东延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配合城市副中心绿心、三个文化设施(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副中心综合交通枢纽、通州堰、六环路入地改造、运河商务区、人民大学通州校区、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相关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工作。

  高标准优化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精细化建设从路缘石线到建筑退线的街道一体化管控区,整合公共设施、景观环境、沿街建筑等要素,协调街道空间内交通市政设施,强调对各类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形式、色彩等进行精细化设计,建设活力开放的城市环境。

  (四)平原新城

  顺义、大兴、昌平、房山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位于平原地区的新城,是首都面向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门户、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重点地区。

  综合考虑对首都功能的承接要求,提高环境保障能力,疏解与承接相结合,高水平、可持续地推动新城环境建设。优化生活圈环境建设管理,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城乡均等的公共环境需求,营造便利高效、宜业有活力、宜居有魅力的新城环境。

  强化新城的承接和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周边小城镇环境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依托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特色文化资源,塑造特色环境风貌,推动建设一批历史记忆深厚、地域特色鲜明、干净整洁优美的特色小镇。做好琉璃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周边整治提升。

  发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两大国际航空枢纽优势,促进国际空港与新城融合发展,优化提升临空地区环境建设水平,完善高品质环境设施配套,服务群众生活、消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天竺综合保税区、国际会展中心、国际购物小镇、新国际展览中心二、三期等重大项目环境建设工作,为打造一流国际交往门户打好环境基础。

  (五)生态涵养区

  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区,以及昌平和房山区的山区,是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

  推进雁栖湖国际会都、平谷世界休闲大会主会场等重点功能区相关道路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加强秩序管控,保持较高环境水平。持续推进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地和干支流域、道路联络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充分发挥密云区水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和首都重要生态屏障的功能。加强旅游景区周边环境优化及配套设施完善。

  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鼓励对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门头沟区依托自然和文化资源景观,“京西古道”“一线四矿”及周边区域,通过生态修复、景观提升、工业遗存保护利用,把昔日的能源重工业基地打造成山水交融、青绿交织的文旅康养休闲度假区。

  统筹考虑冬奥赛时保障、赛后利用和功能区发展环境需求,持续推进环境建设和涉奥场所周边的环境维护,实现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双提升。

  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方向,推动城郊乡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环境建设与自然山水优势和民俗文化特色有机结合,强化各类环境设施与所在区域地理要素及特色传统文化的关联,构建文化底蕴深厚、山水风貌协调的乡村美丽环境。

四、提升环境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围绕“三治”“五化”,实现环境建设管理精细化

  落实“三治”“五化”,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法治化方面,做好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领域的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标准化方面,抓住覆盖面广、群众关注的行业领域,协调相关部门,优化调整标准规范,强化相关标准规范的执行;智能化方面,依托全市大数据平台,深化新技术、新手段在环境建设管理中的创新应用;专业化方面,积极推动城市管理专家智库建设,发挥环境建设领域专家和团队作用,提高专业化企业的服务水平;社会化方面,积极引导多元共治,持续巩固完善河长制、街巷长制、铁路沿线“双段长”制、小巷管家等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精治、共治、法治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环境建设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研究,为提升超大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奠定基础。

  (二)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一网统管全城”

  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推进市域范围管理全覆盖,扩展网格管理事项,推进“热线+网格”深度融合,完善横向联结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行业,纵向贯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监督指挥和监督考评体系。

  加强网格基础建设。统一全市网格划分标准,开展城市部件普查,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满足不同管理需求。对接各行业管理、作业标准,完善网格化管理标准体系。

  加快城市运行调度指挥平台升级改造。汇聚城市管理数据,再造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引入智能识别等新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痛点、难点问题,提高平台运行管理效率。完善市级统筹指挥、区级综合调度、街道(乡镇)发现处置功能,向社区、公众拓展延伸,为基层服务管理赋能,实现管理扁平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公开化、监管动态化,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环境治理格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督查考评规范化

  持续推动督查考评体系科学化、检查工作制度化、检查人员专业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环境问题治理常态化、考评结果公开化。建立健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1+3”考核评价体系,即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及市级相关城市管理部门评价体系、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评价体系、各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

  健全完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月检查、月排名、月曝光”常态化工作机制,分级分类研究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检查工作。建立市级重大城市管理问题督办机制,搭建高位协调、高效权威的城市管理问题督促、引导、协调相统一的决策机制。利用小卫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通过系统平台全过程管理问题台账,深入推进城市环境问题精细化治理。

  健全城市管理公众评价机制,构建畅通社会互动渠道,引导多元共治,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化。有序推动全市门前责任区常态化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门前责任区检查,以“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优美”为标准,积极开展门前责任区管理示范街创建。继续深入开展首都城乡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完善环境建设表彰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环境建设管理领域工作人员积极性。

五、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一)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适应基层城市治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形势,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职责关系,强化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健全业务指导、指挥调度、监督检查、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度,构建简约、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运行体系。

  强化基层综合执法队伍与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围绕基层诉求,快速明晰责任、凝聚力量、响应报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提升基层“最后一公里”执法时效。

  (二)深入推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加大对重点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力度,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的秩序保障。开展街面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查处占道经营、无照经营、店外经营、堆物堆料、非法运营等各类问题,提升首都环境秩序水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发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委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加强与中央单位、国家机关、驻京部队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协调、研究环境建设管理重难点问题。发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席位制主任、副主任作用,推动市级部门及各区切实履行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建设重点任务和环境建设市级重点项目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和督办机制,加大重点问题协调解决力度,专家智库“把脉开方”,汇聚多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稳步推进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强化政府主责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引导公众参与,解决突出问题。

二、加强依法治理

  坚持依法管理城市,推进环境建设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综合执法体系,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提高执法素养,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文明建设,提升市民守法意识和文明素质。

三、加强资金投入

  完善环境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资金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统筹,落实城乡环境建设管理资金保障。整合各类资源,将城乡环境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财政资金合理投入、社会资金积极介入的长效机制。推进环境整治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环境管理绩效水平。

四、加强科技赋能

  充分发挥首都高新技术、高端人才高地优势,充分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强化科技成果在环境建设管理领域应用,不断扩展城市环境管理智能化应用场景,推动形成问题牵引、数据驱动、协同联动、众创共治的首都环境治理模式。

五、加强宣传引导

  推广环境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公众对环境建设的认知,让市民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参与首都环境建设,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化。创新宣传动员方式,发挥公众在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市民群众对环境建设管理开展监督,逐渐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环境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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